中国园林网9月6日消息:纵使城管队员多次劝离违停车辆,但护绿这件事,还是需要全体市民一起来努力。
绿草因停车而被碾死
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的西侧,是一片浓郁的绿地,也是开出首张占绿违停罚单的地方。昨天,记者来到这片绿地,从绿地的痕迹中看得出,明显是移栽过来的草皮,经过整个盛夏的生长,这些嫩草已经深深扎根在土中,掩盖住底下的黄土。
但极为不和谐的,是在草地一侧,停着一辆面包车。在停车区域,草地已经近乎消失,黄土地裸露出来,草根都已经看不到。已经晒干的黄土上,布满了层层叠叠的车轮印,高低也极不统一。
西湖区城管局古荡执法中队队员说,前两天车是一溜排停着的,有四五辆,从慢车道直接开上草坪。连接着绿化草坪的,是浙大科技园西侧门口的水泥地,这里也是很抢手的“车位”,根本没有车位线,也属于占道停车。
记者发现,整条西溪路在6月份刚刚路面改造完成,慢车道和旁边的绿化带之间,没有像成熟的主城区里那样,设有隔离墩或台阶。西溪路两侧还有不少建筑工地,路边停车位这类配套还没划出来。
而边上的浙大科技园内,有付费停车位,收费标准是5元/小时,每天30元封顶,保安说,园内的车位是充裕的。“估计是不愿付停车费,所以直接开到草坪上了。”执法人员推测。
这是全市首例占绿违停案
从8月下旬开始,一直有辆赣牌小轿车就经常停在绿化带上,古荡中队城管队员曾多次联系车主顾某把车开走。在多次劝离都无效后,昨天,执法队员给面包车贴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城管队员说:“这可能是全市首例因为停在绿化带上,以私自占用绿地的条例进行处罚的案例。”
参照条款具体为《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城市绿地内不得倾倒废弃物、开垦种植、停放车辆、取土取石、堆物、设置摊点。责罚条款则是按照该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城市绿地内停放小型机动车的,罚款数额可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幅度内掌握,情节严重的,罚款数额可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昨天,车主顾某已经到古荡中队接受调查,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参照市城管委阳光自由裁量规定,这辆赣牌小轿车占用了6.18平方米绿地,最后预计需要罚款350元。
该处的草坪上不能停车,尽管城管部门已多次在墙面上张贴告示,但经常被撕掉。昨天在绿化带现场,城管队员就地取材,搬来废弃水管和石块,放在草地和人行道之间,阻拦车辆直接开到绿化带上。接下来,古荡中队会尽快与市政部门联系,除了在这里安放警示标语,还将设立隔离墩或护栏,通过物理隔离的方式杜绝这类违章停车。
八角砖绿化带上停车如何界定
那纯绿化带不能停车,那些半绿化半地砖的地带,比如那些长着草的八角砖,如果有车停在上面,是否违法又该如何界定?
城管部门解释,关键看各辖区的绿化部门的认定结果,如果认定成绿化带,那将车停在上面就是要罚款的;如果认定成人行道,则是得按照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的条款罚款;如果认定成可用作停车的绿地,那就是合法的。
一般能用作停车位的绿地,基本在景点附近,且有明确停车场(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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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