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7日消息:平顶山市新添一张“绿色名片”。9月24日,在南京召开的2013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传来喜讯,平顶山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伟在会上领取了“国家森林城市”奖牌和荣誉证书,副市长李俊峰参加会议。
近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确立了“生态建市”的发展战略,并于2010年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该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按照近期与远期相统一、景观与功能相统一、大气与灵气相统一、共性与个性相统一、城市与乡镇相统一的五统一原则,坚持城区、近郊、远郊、村镇四位一体,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农田林网三网合一,防护林、商品林、景观林三林共建,以中心城区生态景观带、山区生态体系建设、生态廊道绿化等10项工程为重点,着力构建市域森林体系,努力打造“城镇村庄绿岛镶嵌,山地丘陵绿衣相披、矿区塌陷区绿色覆盖、道路水系绿网相织”的山水森林城市景观,走出了一条富有平顶山特色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之路。
平顶山市将各项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城乡绿化建设投入机制,采取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商业贷款等多种途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行大户承包造林、公司造林、股份制造林,拓宽了造林投资渠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城乡绿化建设资金23亿元,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创森的格局,保证了城乡绿化的顺利开展。
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平顶山市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了林业发展动力。全市集体林地已全部明确权属,登记办证率93%,市县两级林权管理中心共登记发布林权信息300余条,登记和流转林地53万亩,办理林权抵押贷款5.8亿元,走出了“城市增绿、社会受益、个人得利”的多赢发展之路,成功探索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模式,实现了森林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2012年平顶山市实现林业总产值22.5亿元,农民从林业产业中获得的人均纯收入在800元以上,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7倍,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快速发展的轨道。
全民参与是做好创建工作的保证,据不完全统计,平顶山市每年有26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主题,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载体,通过倡导植纪念树、造纪念林,共建市民林、纪检监察林、三八林、六一林等形式,组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大赛、征文大赛、绿地认养和市民签名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推广创森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氛围,广泛调动全市人民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创建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和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公众支持率和满意度均在95%以上。
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森林覆盖率达到31.2%,有林地面积达到364万亩,森林总蓄积量873万立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64平方米,市区70%的单位庭院为园林单位,75%的居住区为园林小区,90%以上主干道的沿街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村庄绿化达标率为91%,所辖10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林业生态县,80%的乡(镇)建成林业生态乡(镇),75%的村建成林业生态村,全市的生态环境、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发生了质的飞跃。
本届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以“城市森林、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为主题,共有100多个城市的近500多名代表、专家、学者参会。与平顶山市一同获“国家森林城市”殊荣的还有江苏省南京市、福建省厦门市、云南省昆明市、辽宁省抚顺市等16个城市。对一座城市来说,“国家森林城市”是评价其绿化成绩的最高荣誉,也是对城市品质的权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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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木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