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颁布实施《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2013年08月13日 11:26山西日报李静

中国园林网8月13日消息:为加快绿化山西建设,推进城乡生态化,打造美丽山西的绿色框架,我省近日颁布实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到“十二五”期末,育苗总面积达到100万亩,年产苗量达到25亿株,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5%。

目前,我省仍然是一个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省份。全省森林覆盖率仅为18.03%,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周边省份。根据意见,将逐步建立三大林木种苗生产区:以临汾市、运城市、晋城市和中条林局、吕梁林局为重点,建立南部暖温带半湿润区种苗生产区;以长治市、晋中市、阳泉市、太原市、吕梁市和太岳林局、太行林局、关帝林局、黑茶林局为重点,建立中部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区种苗生产区;以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和五台林局、管涔林局、杨树林局为重点,建立北部中温带半干旱重半干旱区种苗生产区,形成南部以阔叶树种为主、北部以针叶树种为主的苗木生产格局。同时,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建立林木种质数据库,公布种质资源重点保护名录。以国有苗圃、国有林场苗圃为骨干,建立一批保障性苗圃。坚持国有、集体、个人共同发展,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参与苗木生产,多种生产要素向苗木生产聚集,促进苗木生产格局多元化,政府对保障性苗圃要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对民营企业要加强指导、提供服务、给予支持。

在晋北、晋中、晋南、晋东南建设4个省级苗木交易市场,辐射带动林木种苗生产。加快省、市、县三级林木种苗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种苗生产供需预测预报,提供技术服务,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种苗生产有序开展。此外,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市、县林木良种补贴长效制度,设立同级补贴专项资金,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苗木培育实行定品种、定规格、定数量、定向订单育苗制度。对保障性苗圃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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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