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多个公园被曝藏“私人会所” 侵占公众利益

2013年05月21日 09:45中国网

中国园林网5月21日消息:在乌鲁木齐市北京路上的一家植物园里,园中心的湖心岛上一家茶苑的广告牌竖在进岛的桥口。据茶苑老板介绍,湖心岛是她私人从公园处租赁的,游人只能在此吃饭或喝茶,不能随便转转。在乌鲁木齐市儿童公园,四栋二层小楼被绿色网子围着,入口处挂着“福缘居”的招牌。据其服务人员介绍,这是私家会所,里面的包间消费很高。而在鲤鱼山公园北部,一个被铁栅栏包围的生态园口挂着“会员可入园观赏,不对外开放”的大牌子。

随着气温的升高,许多市民走进各大公园游玩的热情也在高涨。但发现,这些原本应该是市民散心游玩的场所,却“冒”出许多“私人会所”、“闲人止步”的招牌,挡住了游人的脚步。

不仅仅是这些,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前后的大门都被各个旅行社包围,行人进出都得从侧门走,公园里还经常有人搭帐篷卖东西,“感觉公园成了市场。”在水上乐园、水磨沟公园、水塔山公园等多处公园,都发现存在园林建筑租给私人的情况。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5月3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严禁在公园里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厅、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严禁将公园里的园林建筑租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但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各公园方均表示:并不知道国家新下发的意见。更多公园方称:出租场地是为公园创收。

即便是国家不下发通知,这些管理者是否也应该想想,政府投入巨资建起的公园,不是为某些人谋私利的,而是为所有市民享受公共休闲的场所。管理者无权将这些场地变成个人经营的权利,更不能变成个人消费的场所。试想一下,如果我们都把公园等地变成“私人会所”等个人场所,那我们建这些公园干什么?

说到底,这些在公园里的“私人会所”是某些管理者侵占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将人民的利益变相成个人私利。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相关部门表示:正式接到通知后,会按照文件要求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执行。

难道什么事都必须这样才能解决问题吗?如果上级部门没有通知?如果上级部门没有指示?公众的利益就可以被某些人侵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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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