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不让地方国有林区缺席天保工程

2013年03月04日 09:10黑龙江日报郭铭华 常春晖

中国园林网3月4日消息:雾霾、沙尘、PM2.5……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首都的空气质量成为委员们谈论的热门话题。关注环境,关注健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文明建设”受到极大关注。

如何能够共享天蓝、山青、云白、水绿的美好环境,对于黑龙江来说,保护好天然林资源责无旁贷。然而,目前占全省国有天然林面积1/3的地方国有林区却因多种原因未能得到有效保护,严重影响了全省森林资源整体生态功效的发挥。为此,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国家应尽快将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区纳入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享受国家保护政策。

现 状:生态退化导致发展缓慢

“多年来,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区一直承担着支援国家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为此付出了森林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系统严重退化的巨大代价。”全国政协委员付刚说,随着天然林的减少,气候明显变异,森林生物多样性降低,土壤沙化、湿地退化等生态环境退化现象及旱涝灾害日益严重。

赵雨森向记者解释说,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区虽然实行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但是补偿标准低,实施范围窄,优惠政策少,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来保护和恢复森林。

背 景:防风固沙保粮护粮的天然屏障

地方国有林区中的防护林不但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保粮护粮作用,同时还是阻挡西伯利亚寒流侵袭和蒙古高原黄沙挺进的重要天然屏障。

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赵雨森认为,国家将大兴安岭、龙江森工两大国有重点林区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15年来,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全省国有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如果能将地方国有林区也纳入天保工程,必将作用巨大。”

建 议:政策扶持建设美丽林区

“黑龙江省针对地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不断加强保护措施,但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及时解决困难,急需上升到国家层面公平、公正的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我省全国政协委员们提出,国家应立足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政策目标,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考虑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区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求,尽快将其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范围。

建议一: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对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区进行调研,组织编制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审查地方国有林区纳入天保工程实施范围,争取尽快组织实施。

建议二:国家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积极支持解决天然林保护相关资金投入问题。比照国家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标准,地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需要中央资金投入包括10年规划人工造林900万亩、中幼龄林抚育7200万亩、改培2654万亩,需中央补助资金166.5亿元;全省林业用地10320万亩,森林管护10年共需中央补助资金51.6亿元;全省地方国有林场在职职工6.39万人,财政应每年负担“五险”3.53亿元,10年应负担35.3亿元等。

建议三:理顺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地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属国家所有,纳入天保工程后,应完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黑龙江省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护管理专门机构,把森林资源资产及国有林区人员统筹管理起来,使之形成林业快速发展的合力。

推荐阅读:

切实加强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工作

国家天保工程区公益林管护指导意见出台

四川省2012年度天保工程二期实施进展顺利

林业十年:天保工程一期建设成就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