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资材网3月15日消息:为严格控制林木类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传入,给欧洲农林生产及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同时减轻欧盟成员国根除上述有害生物所承担的经济压力,欧盟于近日制定新规,要求自2013年4月1日起,将对来自中国的5类HS编码的输欧石材所使用的木质包装采取加严检疫措施。我市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早做好准备,以避免因木质包装违规而导致货物在欧盟通关受阻和带来经济损失。
根据欧盟新规,我国多数货物抵达欧盟入境口岸后将面临90%的高比例抽查。如发现欧盟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欧方将进行相应的检疫处理。欧盟新规无疑将增加我市相关企业的出口成本,进一步影响欧债危机下我市对欧石材出口贸易。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出口企业,应未雨绸缪,提前做足准备工作:一是要强化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企业要严格使用符合国际标准要求(ISPM15)的木质包装。二是出口商代理机构、仓储、物流、运输等企业在运输或承运货物过程中,如需添加或修理木质包装,要严格遵守木质包装检疫要求。三是要落实木质包装的生产加工、检疫处理、溯源管理等制度,产品出口前若发现木包装上无标识、标识不清晰、带树皮或有“蓝变”等不符合规定的,严格按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不准出境。四是要积极加强与欧洲进口商的联系,及时掌握新规实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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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碧海银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