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转型发展建绿色生态经济强县

2013年11月21日 13:15重庆日报

绿色家园

 

中国园林网11月21日消息:绿满乡间

悠悠方斗山,漫漫黄水林。

虽已入冬,但是走在石柱县,仍然四处皆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2.8%,为全市最高的区县之一,先后被表彰为“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县”和“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良好的自然禀赋为这里发展生态产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作为山区农业大县,生态是石柱的最大优势。”石柱县委书记郑平表示,近年来,石柱县明确“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坚持走绿色发展的路子。

特别是市委四届三次全会作出“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后,石柱县被列入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石柱县即出台了实施意见,牢牢锁定“建设绿色生态经济强县”的目标,提出了“加快以保护生态为首要任务的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一步坚定了夯实全县加快推进绿色经济产业发展的基础。

管养并行:三大举措提升森林覆盖率

“绿色生态是石柱发展的巨大宝藏。”在石柱县林业局看来,石柱县将立足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定位,在发展中加强生态保护,在生态保护中加快发展。坚持把保护生态作为首要任务,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美好家园(博客,微博)。

绿色生态的维系,森林的保护是重中之重,将成为承载绿色经济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石柱县将营造林建设、退耕还林以及天保工程三大举措作为实施重点,确保了林地存量,为发展绿色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春秋两季,石柱县林业局将营造林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了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截至10月底,全县共计完成造林8.5万亩,其中今年春季建成33个义务植树基地,完成造林面积0.3万亩;全县完成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义务植树350万株,折合造林面积3.2万亩;利用国家重点项目完成造林2万亩,一般造林完成3万亩,占全年市林业局下达石柱县人工造林计划的82%。

与此同时,石柱县大力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程和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工程。2012年,全县完成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2.2万亩,新建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1万亩,以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效和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

按照“七落实”的要求,石柱县在推进天保工程中将规范化管理作为重点,有力促进了工程实施。据了解,全县204.9万亩森林管护面积全部落实给33个责任单位(32个乡镇和1个国有林场)进行管护,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商品林纳入公益林打捆管护,聘请了986名护林员;积极争取财政地方公益林县级配套资金212.94万元,严格资金管理,对全县资金使用进行了检查,落实了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人员的社保医保补贴。

提升环境:让市民同享绿色生态福利

绿色生态环境也是城市发展的软实力。按照“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定位要求,石柱县在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中,不断完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

“改善生态的根本目的,是要让群众同享绿色生态带来的福利。”石柱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城市生态是重要一环。

充分利用县域自然山水整体格局,做足河、溪、渠、库、塘“五水共导”文章,让水网融入林网,依水建林,以林涵水,积极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注重沿岸自然生态保护,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93.3%。

与此同时,石柱县充分利用公路骨架干线和主要街道绿化,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努力实现公路、街道林荫化,全县公路绿化率达到88.5%。充分利用全县森林资源分布现状,接“断档”、补“天窗”,实现全县森林资源网格化,着力建设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生态经济型混交的景观林,实现了全县林网、路网、水网“三网合一”。

据了解,为让市民能充分感受到生态福利,石柱县持续推动城市森林健康发展。坚持以乔木为主,发展乔、灌、草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注重乔灌草的合理配置,提高生态功能。通过不断优化提升森林结构和功能,使自然山体、水体、绿地形成较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按照城市内在的发展规律,顺应城市之肌理,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探求城市森林“有机更新”与发展。

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和养护,既注重视觉效果,更重视嗅觉效应,实现从“注重树冠形态、园艺式管养”到“注重树体健康、生态式管养”的提升。

石柱县还格外注意对城市森林绿地的建设,着力开发城市森林天然氧吧。按照“开门见林”的要求,逐步完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城市绿地系统,积极拓展森林休闲游憩功能,初步实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的目标。全县现有各级森林公园3个(其中国家级1个、县级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以及10多处森林生态旅游景点,经营总面积达30万余亩,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本县居民日常休闲游憩、呼吸绿色新鲜空气的需求。

文/李安楠 佩玉 欧阳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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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生态结合,让森林更有“灵”性

秦良玉三教寺遗址博物馆、良玉文化广场、黄水国家森林公园、西沱古镇、藤子沟湿地公园、大风堡自然保护区、月亮湖、太阳湖……在石柱县,一批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教育基地陆续呈现在市民面前,让地方文化和森林紧密结合起来,成为石柱县弘扬森林文化的一大特色。

“将森林赋予文化内涵,两者结合,使得森林更加有"灵"性。”石柱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石柱县抓住创建市级森林城市的有利契机,深度挖掘城市森林文化内涵,积极传承石柱县悠久历史文脉,让人民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共同享受生态文明。

除了结合石柱巴盐古道文化、巴人文化、土家文化、秦良玉文化及西沱镇历史文化名镇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以外,石柱县还大力实施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态文化事业,繁荣生态文化载体,做大做强森林文化、山水文化、黄连文化、花文化、根艺文化、森林旅憩等新兴文化产业。

与此同时,石柱县积极开发设计石柱巴盐古道文化论坛、中国黄连文化节、黄水消夏文化节等节庆载体,持续开展认建、认养、认管树木等活动。据了解,石柱县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林旅结合”,找准生态保护共赢点

“对处于生态保护发展区的石柱来说,将生态保护和旅游产业结合,走"林旅结合"路子,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的共赢点。”石柱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石柱县在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上找准平衡点,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地形地貌合理布局项目,打好“生态、民俗、休闲”三张牌。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石柱县林业系统借“黄水国家森林公园”和“千野草场”两块金字招牌,积极拓展以乡村生活、乡村民俗和田园风光为特色的乡村旅游。

目前,全县已建成生态镇3个、绿色示范村72个、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点)和农家乐100多个,初步形成了自然生态游、民俗文化游、休闲消夏游、乡村休闲游、农业观光游、农家度假游和农业经贸游七大类型的乡村旅游建设格局。

数据显示,去年全年石柱县各类森林旅游共接待游客16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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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