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抚育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3年10月11日 09:58中国绿色时报

中国园林网10月11日消息:由国家林业局牵头承办的《关于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绿色增长、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建议》等4件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据悉,国家林业局追踪落实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完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政策并尽快制度化,包括扩大抚育补贴范围、提高抚育补贴标准、增加抚育补贴规模等;二是强化地方政府森林抚育经营责任,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完善森林抚育管理,充分调动森林抚育的积极性。

在完善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方面,2012年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将森林抚育作为重点内容正式纳入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明确了补贴对象、支出范围、补贴标准、拨付程序等,标志着这项补贴政策向制度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2013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规模继续扩大,比2012年增加1.35亿元。

在完善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五项工作:

——组织编制《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5-2030年)》。目前,规划编制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客观评价“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成效,督促各级政府完成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国家林业局组织完成了林业“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结合中期评估,国家林业局对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两个约束性指标,以及造林、森林抚育等生产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加强森林抚育补贴检查监督。自2010年开始,国家林业局每年对前一年的森林抚育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国家级抽查,形成抽查报告,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县级自查、省级核查、国家级抽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以确保森林抚育质量。

——加强森林经营人才队伍培训。自上而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管理技术培训,自2009年以来,全国累计培训193万人次。针对我国地域范围广、森林类型多、南北差异大的特点,2013年突出了森林抚育经营外业现场培训,在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举办了北方地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技术高级研修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完善森林抚育经营标准体系。国家林业局组织有关专家院士对《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标准进行了第二次全面修订。同时,积极推进以国家标准为指导,区域和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森林经营技术标准体系建设。2012年编制完成了大兴安岭、东北东部山地、华北山区公益林等3项区域抚育技术规程。2013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热带森林抚育规程等8项区域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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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