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4日消息:林下经济是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通过建立内部循环的生物链,开展林、农、牧、渔、副等多产业的复合式经营,实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以副养林,达到兴林富民的良性循环途径。7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应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
发展林下经济是我市发展林业生产过程中的一项传统产业。实践表明,发展林下经济,有利于林业综合效益的提高,增加单位面积产出,使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地资源转向林产资源与林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种植和养殖为主的林下经济,可以对林木产生以耕代抚,改善土壤,扩大肥力和防虫治虫等附带效应,从而对林木生长和林分质量产生明显的效果。林木生长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林地生态环境、自然条件各异,林木及套种的林下作物生态特性各不相同,因此,建议在种植模式和间种作物选择上要坚持因地因林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林木各生长期的不同和林相结构的特点,以及树种和间作套种作物的特性,合理选择和布局林下经济模式及作物品种,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如林下放养土鸡的密度过大,会导致林木被损,草地荒芜,土鸡的排粪量上升也会使土壤盐碱化,不利于林木生长。一些规模化的林地可以较好地实施林下养殖,而一些小面积的片林,应以种植为主。林下种植绝不是简单地把大田作物移到林下,而是选择耐阴、适应林地肥力条件和市场稀缺的小杂粮、中药材和工业原料型农产品等。林下养殖家禽,应当以培植草、禽林下生物链为主,不是简单地把传统的饲料喂养方式搬入林下。要坚持对林下资源采取“适当、适度、适用”的原则。以种植不缠绕和矮杆植物为主,尽量避免林下植物对林木产生不利影响。要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乱砍乱伐或毁坏林木。
发展林下经济涉及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多个领域,因此,不单纯是林业一家之事,应建立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以及科技等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共管的协同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加快我市林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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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