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19日消息:今年以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将预防工作重心前移,扩展到市城建绿化部门,从严把招投标报名关等三个方面入手,围绕打造绿化“阳光工程”目标,开展预防工作,积极创建完善惩防体系,全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辽阳市检察院跟踪监督严把招投标报名关,预防部门在绿化工作中的苗木采购、购买苗圃等环节实行廉政准入的制度,规定凡竞标者在参与招标报名前必须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函一并送交招投标主管部门审查。
在跟踪监督严把招投标制度关方面,辽阳市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行贿受贿、泄露标底、明招暗定、非法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由预防部门协助绿化招投标主管部门推行阳光竞标制度,规范了操作规程。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共同组建了招投标监督小组,要求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招投标时,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都必须提前通知检察机关介入招投标活动。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各个环节同步介入。
为防止绿化工程出现营私舞弊现象,辽阳市检察院跟踪监督严把招投标验收关。预防处与相关部门制定制度,规定参与绿化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检验的人员在履行职责前必须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一旦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到目前,辽阳市检察院开展了行贿查询四十人次,参与座谈会二十次,有效地防止了行贿受贿、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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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