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林权隐性流失 谁来维护她们的森林权益?

2012年08月09日 11:03中国绿色时报迟诚

中国园林网8月9日消息:你是否注意到,在已发放给林农的1亿本林权证上,99%的权证持有人是男性;你又是否思考过,当农村女性面临出嫁、婚变等身份变化时,该如何保障她们带不走的森林资源财产权呢?

在中国加快推进绿色增长、建设民生林业之际,在留守女性成为中国许多林区主要劳动力的现实背景下,在整个亚洲都致力于实现“气候”和“扶贫”目标的关键时期,一个关乎绿色增长成效的性别公平问题必然进入我们的视线——

“城里的女性如果名字不写在房产证上,会选择抗议维权,为什么农村的女性名字不出现在林权证上,大家就都觉得这是正常的呢?”

这似乎已经成为农村土地权益律师李平的“招牌式”问题,而这样的发问通常很奏效,不仅让很多人一时无言以对,同时也让包括记者在内的更多人对妇女林权问题有了最初的、直观的认识。

女性森林权益的隐性流失

7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的一次亚洲社会性别与林权国际研讨会上,有关方面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已发给林农的1亿本林权证中,99%的登记姓名都是男性。

“不知道看过多少本林权证了,但还真从未注意过这个问题。”现场的很多林业专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林权证上写的名字是这一户的户主,而户主几乎全是男性。

但紧接着就有人提出疑问,林改是把集体的林子分权到户,它的权益是以户为单位体现的,那么妇女作为一个个体,她的权益流失是怎样体现的呢?

专家认为,主要体现在林权的一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上。

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王晓蓓向《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介绍了她的一个调研发现,各地的林改时间并不完全一致,导致初次分配上就会有相当一部分女性的权益被侵犯。比如,A村的女性在出嫁之前,并没有开始林改,而当她嫁到B村时,B村已经结束了林改,这样她的林权就处于“真空”状态。

李平说,再次分配上,如果这个家庭中妇女的身份角色不发生变化,那就相安无事;如果一旦发生变化,问题就出现了。比如,女性出嫁,或者离婚,之前所分得的林权并没有作为女性的基本资产进行二次分配。

王晓蓓和她的团队去年在福建、云南、湖南3个省展开了为期两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和70多位农民进行了访谈。她发现,很多妇女连最基本的林改政策都不清楚,如果没有男性在旁边帮忙指点,这种和女性的访谈几乎无法进行下去。

“因为没有决策权、参与权,妇女越来越被边缘化,以至于都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益,又何谈保障这些权益呢?” 王晓蓓说。

不仅在中国,在整个亚洲也普遍存在妇女绿色权益隐性流失的现象。

施政改革伙伴关系组织的博士Abidah Setyowati介绍,她的组织在越南、印尼、尼泊尔、柬埔寨、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多个亚洲国家都进行过调研,她遗憾地发现,大部分政策和项目中都没有专门涉及社会性别问题;女性更是鲜有决策权,在一项名为“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排放以及通过造林和可持续管理增加森林碳储量(REDD+)”项目的谈判过程中,来自不同国家的27位成员代表中只有1位是女性。

女性为什么会被边缘化

“21世纪的今天,我们还在探讨已经占世界人口一半以上的女性权利问题,这真让我们觉得汗颜。”

说这话时,美国权利与资源行动组织的执行主任Arvind Khare表情凝重。

对此,有些专家认为Arvind有些多虑了。他们认为,林权证上虽然没有体现妇女的名字,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林权证背后妇女就没有参与权和决策权;另外,内敛、涵蓄是大多数亚洲妇女的特点,“男主外、女主内”也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分工方式,成为一种长期的、历史性的文化。

对此Arvind 并不赞同,他认为这是遮掩在道德光环下的误解。“我们经常将母性的伟大光环赋予女性,女性的奉献和牺牲被看做是正常,不重视或放弃自己的权利也被认为是合理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女性权益进一步被边缘化。”

王晓蓓说,在很多农村,制定村规民约的参与者和决策者往往是男性,而如果妇女表达了自己的心声往往会受到非议和排挤。

中国科学院与世界混农林业中心联合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苏宇芳认为,一些政策和法律缺乏社会性别的视角。以林改为例,林改政策本身是中性的,并没有专门涉及社会性别歧视,但在落实中却会遇到性别的问题,有些政策过于原则,而没有考虑社会的复杂性。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与发展司巡视员杨百瑾对记者说:“女性的身份是动态的,但权益是长期的,分林确权却是按照某一个时间节点的身份而定的,这样难免让部分女性的林改权益受到侵犯。”

专家认为,除了这种政策和文化上的原因,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不高、权利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等,是造成女性权益无法得到有利保障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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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增长的“半边天”

在林改之后的广大林区,“女性能顶半边天”的特点越发凸显。

现阶段中国农村的很多地区形成了男性外出打工,女性在家承担田间林地和家务双重劳作的分工模式。留守人员还被形象地概括成“386199部队”,这个部队中打头阵的就是“38”,指的就是妇女。有数据表明,在一些山区,妇女所占劳动力的比例达到60%,甚至更高。

中国林业科学院副院长陈幸良认为,女性无论是在社会经济还是在其他领域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林业生产上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在一些交通闭塞、商品流通缓慢、社会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妇女要承担着比男性更大的付出。

有林业专家说,女性和男性在森林资源的建设和管理方面是发挥着不同作用的。男性多在采伐等重体力活儿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女性则在林下经济等方面发挥着更多的作用。在林地确权之后,通过林地经营获得收入一方面是巩固林改成果、推进生态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女性的作用将因林改而拥有更多的发挥空间。

Arvind Khare甚至提出了一个更为鲜明的观点:“如果妇女对森林和土地资源的权利未获得承认,那么亚洲是不可能实现其气候和扶贫目标的。”

性别平等将是一种方向

研究者们提供的案例也并非都是负面的,一些正面的信息让人同样印象深刻。

印度和尼泊尔都已经有妇女生产者组织了,负责专门组织妇女们自主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中国福建省光泽县茶库村成立了妇女合作社,把全村的妇女都组织起来一起造林营林,提高妇女的务林能力,也加强了妇女的参与度;中国山西省陵川县已经涌现出一批发展林业产业的致富女能手,带动了当地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来自联合国粮农组织林业经济、政策和产品司的林业官员马蔷也带来了让人振奋的消息。她说,今年5月,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渔业委员会批准了一个关于土地、渔业和森林权属等问题的准则,其中第二章的第四条就明确提到了性别平等,各国确保女性和男性拥有平等的权利,获取土地和渔业森林资源,并不受其个人情况和婚姻状况的影响;第五章又提出,各国在制定相关政策法律和程序时,应采取参与式流程,确保从一开始就让男性和女性共同参与。

研究性别与土地、森林权益的专家们认为,这个准则最大的意义是,它预示着明确性别平等将成为今后政策制定的一个方向。

马蔷认为,除了政策和法律层面的重视,应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妇女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先将林权证上补充上妇女的名字,就跟房产证一样。”王晓蓓的意见更为直接,她认为,这是一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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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