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31日消息:近日,祁门县制定出台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采集采挖管理、运输销售、监督检查等方面管理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规范林木种子和种苗生产、经营市场,确保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推动林木种苗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办法》规定,主要林木商品种子、苗木的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凡在该县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严格实行凭证采集采挖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产环境,并严格执行凭证运输制度。鼓励和扶持发展苗木基地和苗木产业,鼓励研究开发、推广新良种和新品种,提高种苗产业生产经营水平。
《办法》还明确了各类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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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