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3日消息:云南省自2005年启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来,在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林业和财政部门齐抓共管,扎实开展区划界定和实施方案编制,明确补偿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着力将各项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这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深入人心,公益林管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稳步推进,并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实现了公益林的优化布局。全省林业用地面积37141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18810.5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的51%,主要分布在滇西北、滇东北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以及滇中滇南生态保护的重要部位,基本符合云南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重要生态区位保护的要求,有力地支撑了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
二是实现了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和管护全覆盖。全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17794.5万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3117万亩,纳入天保工程二期国有森林管护补助4617.5万亩,实现了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和管护全覆盖的目标。
三是实现了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同标准。2011年,云南省集体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7.5元,今年提高到10元,实现了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同标准。
四是实现了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统一。省级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在支出名称、支出渠道、使用政策上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本一致,实现了补偿政策的统一。
五是实现了公益林的有效管护。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省森林资源管护积极性提高,管护能力提升,管护力量加强,管护方式优化。管护区内森林火灾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推荐阅读: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