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5日消息:湿地认定是《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明确保护义务、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规范湿地合理利用、履行征占用湿地审批手续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落实管护责任、开展保护工程以及实施湿地保护补助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在正式成立的第一周即召开了全省湿地认定技术研讨会,明确湿地认定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全力推进湿地认定工作。截至目前,有127家单位完成了电子数据上报工作,涵盖湿地总面积260万公顷,其中106家单位完成纸质文件上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矢量斑块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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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