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4日消息: 抚州市资溪县是全省人口最少的县,但全县山林面积占到总面积的近九成,生态资源极为丰富。然而,与该县生态立县目标迥异的是,在高阜镇港口村李家组,近千亩山林遭到砍伐并被烧山。
村民称,此前这些山林早已分到当地百姓各家各户,但村支书却带上4名村民,只用了一个晚上让全村人“签字同意租山”,然后转租给村支书和村主任。去年下半年,村民们发现租出去的山被烧了树被砍了。上述两名村干部对此给出的解释是:为了造林。
当地森林公安立案侦查后发现,“遭滥砍滥伐的阔叶林树木数量巨大,并大面积烧山,违法事实清楚。”
当大片山林杯烧
村民反映,“大片的阔叶树和杉木被砍走,留下一些大树是因为不敢砍光。”“砍完再一把火烧光,幸存的大树也终被烧死,来年也就能搬下山卖了。”当地村民对此行为感到气愤。
7月1日,资溪
通过崎岖蜿蜒的316国道进入县城,道路两旁山林延绵郁郁葱葱,但其中高阜镇港口村李家组的近千亩山林却失去了一片绿色。
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新法制报记者穿过村庄,爬上当地名为竹家垅山和茶山的山头,这里成片的山林被砍伐,留下一些树桩,只有少部分大树未遭砍伐。而在砍过的山林上面,记者还看到大片面积被烧过的痕迹,那些未被砍走的大树也都烧得乌黑,存活希望渺茫。
村民反映,“大片的阔叶树和杉木被砍走,留下一些大树是因为不敢砍光。”
“砍完再一把火烧光,幸存的大树也终被烧死,来年也就能搬下山卖了。”当地村民对此行为感到气愤。
村民江宏斌走到几棵被烧得乌黑的大树旁边,将其中一棵被烧黑的树的树皮顺手剥开,里面的树木并未被火烧到,“大火烧过,但这些大树只会被烧掉一层皮,里面还是可以做木材的。这些树虽然被烧死了,但剥掉皮就可以当木材卖。”
在竹家垅山,有一条挖掘机挖出的土路,连接茶山,伸向山头,“树木被农用货车运下山。”
山上开出的路,也被称作防火带,“防止烧山的时候烧到了别人的山。”
江宏斌指着眼前的一片山林说,“这一片是被砍得光秃秃的山,路的另一边就是茂密的山林,那是另一个村小组的山。”
李家村小组的村民们拿出他们上世纪80年代的老林权证说,“竹家垅山共有山林472.9亩,茶山696.8亩,这些山林本来都是属于我们村小组,是早就分山到户了的责任山。”
既然是各家的责任山,缘何被大片砍伐和焚烧?
连夜租山“签了字就付钱”
“200元一亩卖掉了,我们是被逼着签字,被骗了。”李家村十多户村民围着记者如是说。
事情还得从2011年6月说起,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李家村小组千亩山林就完成了土地流转协议。
现在,村民回忆起此事不再感到事有蹊跷,而是觉得背后很可能是个阴谋,“他们深更半夜敲门叫醒我们,签字领钱。为什么不开村民大会,为什么白天不能签?”
村民嘴里的“他们”是指村支书熊云龙等人。
“200元一亩卖掉了,我们是被逼着签字,被骗了。”今年7月1日,新法制报记者在李家村走访时,十多户村民围着记者如是说。
今年50岁的胡火华称,“晚上9点多钟,村支书熊云龙和李长生、李春生、胡连谷、胡长财5个人到我家里,说‘这个山人家都租了,你也租了算了,你一个人留着一点山也没什么用’。”
59岁的徐冬升则称,“胡连谷是我小舅子,晚上12点钟到我家里来,还是胡连谷翻墙进来开的大门,我都睡着了,被他们叫醒。”
62岁的程冬生称,“他们带着现金来的,我不愿租,现在又没有山分了,一辈子就这么点山。我是看在他们几个人的面子上才租的。”
村民胡长贤介绍,“胡长财是我堂哥,他们让我70岁的父亲签字,第二天我就把钱退给我堂哥,我说不租。钱退掉了,但山上的树后来还是被他们砍掉了。”
村民李冬生左眼患有白内障,他不但被要求签下自己的名字,还被要求为弟弟代签,“我说叫我弟弟来,李春生就说‘你不要问了,你做兄长的人说了算’。”
江宏斌告诉记者:“那天晚上,他们逼着我家大舅子签字租山,不签字,他们就不走”。
7月2日,新法制报记者找到参与租山的胡长财,他介绍,“都是在同一个晚上,挨家挨户去找村民,都签了字,当场付钱。我、熊书记、胡天星、李长生、李春生、胡连国,6个人一起租的山。我是胡天星叫去帮忙的,说家里堂兄堂弟面前好说话,帮他们把山租下来。熊书记也是被叫去帮忙的。李长生是一个小学的校长,也是去帮忙的。租下来后就直接把协议书给了村主任彭保真。”
同日,港口村支书熊云龙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我们都是帮彭主任租下来,后来直接给了他。”
但有村民向记者反映,这其中熊云龙也占了股份。随后熊云龙向记者坦承,自己确实占了30%的股份,彭保真占70%的股份。
彭保真受访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土地流转协议书”,甲方正是在同一个晚上签下名字的村民们,共27人(全村共40多户,有部分人为多人代签,其中3户至今未签字),乙方为彭保真。协议显示,“转让期限截至2034年12月31日。”
烧山是为了便于造林?
彭保真称,“我是请贵州人来造林的,砍山和烧山都是他们搞的,我没有搞。责任都是他们承担。”
租下山林之后,熊云龙和彭保真便开始砍伐林木。
彭保真称,“我二十几岁就开始做房子卖,一直以来生意做得还好,所以有点经济基础。这次租山,是为了造林,资溪每年有两万亩的造林指标,我也是为县里的林业事业做贡献。
既然要造林,就要把一些小的树木砍掉,都是5公分(直径)以下的,大树都没有砍。用火烧掉是为了便于造林,不然就造不下去。“目前我投入了二三十万元进去,已经种了200亩的杉树育苗下去。”彭保真说。
然而,资溪县高阜镇林业工作站站长黄怀涛7月2日接受新法制报记者表示,“杉木要审批砍伐指标,5公分以下的可以砍掉,5公分以上的不能砍。烧山是绝对不允许的。”
但彭保真受访时解释,“我是请贵州人来造林的,砍山和烧山都是他们搞的,我没有搞。我是有合同的,里面都说得很清楚,责任都是他们承担。而且我还交代过,不能砍伐5公分以上的阔叶林杂木,也不能放火烧山。”黄怀涛则告诉记者,阔叶林是为了保持水土生态环境,即使是5公分以下的阔叶林杂木也是不能砍的,这个也没有指标审批。
彭保真提供了一份“造林协议”,甲方为“彭保真、熊云龙”,乙方为“陆学能”。
“我是包给陆学能做,他是贵州人。”他称,“协议说得很清楚:造林约1000亩,如果在生产中,砍伐5公分以上杂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但记者注意到,这份协议中已然提到,“乙方承担砍山、炼山等事项……”
黄怀涛向记者解释称,炼山指的就是烧山。这是否说明彭保真同意陆学能烧山?
彭保真受访时表示,“造林都是这样的,砍完都要烧,土壤就会肥沃,就有利于造林。但是,炼山也需要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的,但是现在明显没有办理任何炼山手续,那你(陆学能)直接去炼山,肯定是你的责任。”
彭保真受访时还提到,租下千亩山林是为了造林,但是并没有得到当地村民们的认同。
村民们向记者反映,“200元一亩租过去,随便上山砍点树都不止卖200元钱。彭保真就是要把这一片山林的树砍光,卖掉,种下树苗后,马上就要转手卖掉这片山,还有钱赚。”
按照村民们的说法,彭保真租下山林的目的是卖掉山上的树木,那么这些树木卖到了哪里?有村民反映,树木都卖给了高阜镇周边的木材加工厂。
彭保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那些树木根本卖不到多少钱,我目前已投入了二三十万元进去,租山就花了14万元,修防火带、修进山的路花了两三万元,其他的地方也要花钱,还要继续投钱种树,要想赚钱最少要等到多年之后。”
滥砍滥伐数量巨大
刘海发表示:“我们实地查看后发现,大片的山林被砍伐并且烧山,性质确实比较恶劣。”
当地村民看到大面积山林被烧后,今年1月报案,当地森林公安局报案已于5月30日正式立案。
7月2日,资溪森林公安局刑侦三队队长刘海发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我们实地查看后发现,大片的山林被砍伐并且烧山,性质确实比较恶劣。”
刘海发还说:“彭保真说是造林,但我们在侦查此案的时候,没有发现他有任何的造林方面的审批手续,只有砍伐50立方米杉木指标的手续。目前通过我们的调查统计,在竹家垅山和茶山被砍掉的5公分直径以上的阔叶林杂木达到了297.46立方米,杉木23.9立方米,松木29.4立方米。”
此前黄怀涛受访时向记者介绍,“杉木和松木都属于针叶林树木,需要审批采伐指标。这片山林审批了50立方米的指标,按照目前实际砍伐的数量,杉木加上松木一共是53.3立方米。按照规定可以有10%的误差,所以超了几个立方米也是在允许范围内。”但对于阔叶林杂木,“一根都不能砍。”
刘海发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滥伐林木罪‘数量巨大’的起点为75立方米或者幼树4000株。现在被砍掉的杂木达到了近300立方米,按照这个规定是属于‘数量巨大’范围。”
关于案件侦破的进展,刘海发告诉新法制报记者,“目前我们还没有找到同彭保真签合同的贵州人陆学能,所以还不能确定这份‘造林协议’的真实性,也不能进一步确定到底是彭保真的责任,还是陆学能的责任。”
他表示,“上次我当着报案人的面,给陆学能打电话,但对方可能发现‘不对劲’,没有到公安局来。后来再打电话,他就关机了,一直联系不上。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查找陆学能。”
记者按照有关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试图联系陆学能时,也没有成功。
“违法事实我们已经调查了,非常清楚,下一步就是确认嫌疑人,”刘海发介绍,“我们是以涉嫌滥伐林木罪立案的,按照刑法第345条规定,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巨大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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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