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27日消息:婺城区二环北路的绿化隔离带内栽种了大量毛鹃。但最近,市城管执法局双龙风景区分局的执法人员在路面巡查时发现,该路段绿化带内部分毛鹃集体变矮了。
6月中旬,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连续几天蹲点调查,发现有两名妇女提着编织袋,在绿化带内偷剪毛鹃的枝条。执法人员当即制止,并没收了工具和偷剪的1000余根枝条。经勘察,“受害”毛鹃顶端约11厘米的枝条均被剪去。
据介绍,毛鹃成片栽种,花开时万紫千红,具有良好的城市景观效果,很多城市都将其作为城市绿化花木大批种植。如果将枝条剪去扦插,两年后,这些枝条就可出售。目前,金华市场上每棵毛鹃的价格约为1~2元。本地一些苗木种植户为节省成本,经常偷剪。
据介绍,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32条的相关规定:损坏城市绿化,由县级以上(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市城管执法局双龙风景区分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绿化区域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惩处力度,还将在7月初开展“景区绿化养护活动”。
推荐阅读:
(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