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2日消息:2005年,弥勒县荣获云南省园林城市荣誉称号。该县变荣誉为动力,把继续巩固和扩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作为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优化城市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大事来抓,力促弥勒县城成为宜居宜商、产业合理、城乡协调、人民幸福的现代"绿色城"、"山水城"、"生态城",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大步向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美好目标迈进!经过不懈努力弥勒县于2010年成功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县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动员和安排部署城市绿化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城市绿化资金的投入,积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整体推进全县公园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的建设,着力建立特色鲜明、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与城市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9年,该县成立了园林局,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同年重新修编了《弥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制定了《弥勒县绿化管理办法》、《弥勒县绿地认建认养实施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了城市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了城市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了绿化管理水平。
在公园绿地的规划设计及建设方面,该县形成了鲜明的特色,首先是追求自然,体现田园之都的景观特点。充分突出湖泊温泉特色,在公园造景中力求做到源于自然而高于自然,体现弥勒特有景观。其次将城市主题文化、民族特色文化与园林绿化相结合。与此同时,突出植物多样性。公共绿地中物种丰富,现有种类在150种以上,四是在保护自然田园山水景观基础上完善人工园林景观。
在公共绿地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该县除注重古树名木的保护、利用外,还依山就势注重自然田园景观、山水景观的保护、利用,建精品园林工程,做到了"虽由人做,宛如天开"。
弥勒的湖泉生态园可以说是该县城建的一幅缩影。许多省内外城市和生态建设专家实地考察了湖泉生态园后,评价说,就国内城市生态园来讲,弥勒湖泉生态园投资建设气魄最大,生态最优、环境最美,不仅是弥勒在城市建设中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成功实践,更是弥勒人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土地资源保民生、促发展的范例。近年来,弥勒建成了1座综合公园,3个社区公园,2个专类公园,2个带状公园,10个绿化广场及街旁绿地,其中有4座3公顷以上的公园及绿化广场,公园绿地率达70%以上,公共绿地布局合理,8个公园、广场面积均大于1000平方米,公园、广场绿地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
到2011年末,该县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建成区总人口13.83万人,绿地总面积36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总面积667万平方米,县城绿地率为36.25%,绿化覆盖率为43.49%,人均绿地面积的11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县城的绿地生态系统,提升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本着"一街一景,一路一貌"的指导思想,该县精心构思,均衡分布,点、线、面结合进行建设和改造。县城建成区现有的15条城区主干道及新修建的12条新城区主干道,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达标率在82%以上,城区主干道的绿地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以上。董棕、红河榕、黄葛榕等优势树种引入到了新城区道路绿化中,老城区行道树种以小叶榕、大叶香樟、天竺桂为主,道路绿化、美化体现了地方特色。
为提高城市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市民工作生活环境,该县制订了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达标标准,实行绿化设计方案评审制度和绿化验收达标制度,切实做到绿化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竣工、同步验收"。到2011年年末,先后建成一批绿化艺术性较高,绿地率超过40%的环境优美的单位和小区,如:弥勒一中、公安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庆来学校、检察院、国家税务局、一心小区、福心小区、湖泉小区、红烟社区等,有74个单位获得了州级园林式单位的称号,有18个小区获得了州级园林式小区的称号,"州级园林式单位"所占比例达到了69.16%,"州级园林式小区"所占比例达到了66.67%以上,两项指标均超过了云南省园林县城的标准。
在发展中,该县坚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一是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设施建设步伐,初步形成了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适应的污水集纳体系,污水进网处理率达到65%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较好的缓解污染程度。经监测,2011年县城空气中各项指标达到优级的天数为5%,达到良级的天数为95%,全年大气污染指数均小于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城市自来水支管网的改造,用水普及率和水质综合合格率均达到100%;每万人拥有公厕4.5座;三是继续加强城市道路和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至2011年年末,按县城13.83万人计算,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5平方米。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四是组织开展了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2010至2011年共完成植树造林225万株,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均在90%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6%;五是发展了一批苗木生产基地,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的面积共有3446亩,占县城建成区面积的 15 %以上,绿化苗木自给率在80 %以上,并且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苗木销往省内外。同时,实施工业企业"退城上山",有效防治了企业污染排放,全县共搬迁、关停并转城区落后生产能力、污染严重的企业数以十计。现红云红河集团也正筹备搬迁出城入园。
改变的是环境,塑造的是形象,凝聚的是民心,得益的是发展。如今,一个绿色环保、环境友好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如一幅生态和谐、自然壮美的画卷,在峨甸山水上展现。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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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