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泾源法官苗木地头开庭巧解苗木官司

2012年05月09日 10:52泾源县人民法院

中国园林网5月9日消息:“我种的树苗正在成长,租地合同也没有到期,被告在我的苗地里又栽植树苗,严重侵害我对承租地的使用权,也损坏了我的苗木,要求被告挖出自己栽植的树苗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原告马某气愤的说。

“原告不涨土地租金,也不挖走自己种的树苗给我腾地,我在自己的承包地里种树,要求原告腾出土地挖走树苗,我也要种树”,被告王某辩解说。

这是近日泾源法院法官在农村田间地头开庭审理一起苗木纠纷时庭审现场一幕。法官调查得知,近几年泾源县种树的人越来越多,苗木纠纷也增多。马某4年前承租王某4亩土地种树,双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近几年种树的人靠卖树苗发了财。王某种树心切但要不回出租地,要求马某涨高昂的租金马某不答应。王某一气之下“见缝插针”在马某的树苗地的缝隙中又栽植数千小树苗。双方发生冲突后被派出所干警及时制止。

马某当即起诉后秦军杰法官即时深入纠纷发生地进行处理。法官查看苗木情况后考虑,有矛盾的双方在同一块地种树只能是矛盾升级,按理马某只要在合理范围增加一些租金可以继续承租土地,但是王某在树苗地的缝隙中又栽树的行为使马某合法权益难以实现。让马某挖树会损坏王某新栽植的树,让王某挖树也会损坏马某早栽植的树。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是为了栽树将来卖树赚钱,法官便急中生智提出调解方案,让马某把早栽植的树苗作价卖给王某,这样马某会赚钱王某也能收回出租地继续经营栽植好的树苗将来赚钱,两全其美。

法官没有想到双方都赞同这样的办法。经过双方公平竞价达成协议,马某把早栽植的4亩树苗以13万元卖给地主王某继续经营,王某在20日内付清苗木款。一场苗木纠纷及时得到完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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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泾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