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2012年05月30日 15:30中国绿色时报朱学山

中国园林网5月30日消息:安徽省阜阳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结合平原林业实际,重点将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森林蓄积量、活立木蓄积量、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要指标量化分解到乡镇,并以责任书形式确定下来。为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阜阳市已将林业“双增”指标纳入“十二五”期间对各地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进行考核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确保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通知》指出,每年的3月份,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要求,对上一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内容,进行逐条对照自查。3月底前,将自查结果上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市政府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地目标管理考核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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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