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24日消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全省林业建设持续稳发展,各地抓住旅游业蓬勃兴起优势,引导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生态旅游、休闲旅游,促进了森林生态旅游蓬勃发展,成为我省旅游发展的主力军。
截至2011年,全省建成各类森林公园223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8处,省级森林公园69处),接待游客2428万人次,实现森林旅游直接收入12.85亿元,社会旅游收入90亿元以上,全省300多个乡镇、2200多个村、近300万农民受益,近700多个村脱贫,森林公园已成为加强全省森林景观资源保护的主要手段,已成为传播和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成为建设生态山东的主力。
2011年,省政府颁布《山东省国民休闲纲要》,出台《山东省乡村旅游振兴规划(2011-2015)》,这为开发、管理、利用好森林公园指明了方向。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省林业局、省旅游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培育森林公园,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的工作思路。为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
一是加快发展,大力培育森林资源。森林是森林公园的主体,森林景观是形成森林公园内部环境的基础,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培育是保护和改善森林公园环境的重要措施。我省森林公园大都是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森林景观建设,将森林公园内一切不以观赏和特殊用途为目的的荒山荒地,全面绿化,最大限度地增加林地面积,并且在树种调查的基础上,在优化森林景观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森林公园的地理位置和特点,搞好树种规划,进行林分抚育和改造,逐步把人工林改建成风景林,努力提高环境美化品级,增强主体景观的档次,提高森林景观的总体质量。
二是搞好保护,推动森林旅游可持续发展。准确把握对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发展和利用的辨证关系,既要把优美的景色和环境呈现在世人面前,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服务,并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又要切实保护好现有资源、不断培育新的资源,保证森林风景资源的持续发展。在景观资源利用上,突出生态旅游的特点,以保护为主,保护与合理开发相结合,使森林公园发展始终保持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原动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森林公园管理、加快森林公园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始终坚持规划先行,杜绝盲目开发建设,保证森林公园建设科学合理,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引导森林旅游规范、科学发展。
三是加大投入,巩固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发展基础。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导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基础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森林公园的基础条件,特别是加快森林公园交通建设,逐步解决森林景区可进入性差等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改善食宿环境,提高森林景区、景点保护管理和服务大众的能力,将我省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森林公园成为乡村旅游的净土、成为逍遥游的首选,满足城乡居民旅游休闲需求。
四是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森林旅游经济和社会效益。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森林公园管理战略部署,加大和省旅游局等部门合作,签订森林旅游合作框架协议,积极组建省森林旅游协会,组织“全省十大森林生态景观”、“山东省十佳森林旅游胜地”等整体推介,评选并推荐省级和国家级森林旅游示范区,组织培训森林生态旅游管理人员、导游和解说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台湾发展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的经验做法,开展以“住生态屋、吃绿色饭、品野生菜、观自然景、赏生态文化”等旅游活动为主的“森林人家”、“森林生态园”的评定,抓好森林旅游年票发行等各具特色的活动,不断提高森林公园发展的生机活力,提高森林旅游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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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