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印发

2012年03月21日 12:48中国绿色时报彭江一

中国园林网3月21日消息:为规范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督促引导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客观公正评价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3月15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

《方案》指出,被检查单位由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确定,检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地检查和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程序分别为告知、自查、检查、反馈和将检查报告报送国家林业局。

《方案》明确了4项检查内容:一、责任制建立情况,包括责任制建立文件出台、责任制设定目标及保障措施奖惩措施设定情况等;二、责任制考核执行情况,包括考核程序、方法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三、考核结果应用情况;包括考核结果通报、存在问题整改及奖惩措施兑现等情况;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调查了解被检查单位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森林经营、林业执法监督、森林资源监测、林业建设投入等方面情况。

据悉,检查评价主要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方法;对已建立目标责任制的,要有认定的依据;对未建立责任制的县,检查得分为零。

检查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每年3月底以前确定被检查单位,4月至9月为外业检查时间。根据检查结果通报,有关单位须在次年3月底以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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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