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磐安县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2012年11月12日 09:48磐安新闻网胡理平

中国园林网11月12日消息:7日,省建设厅副厅级巡视员周伟群率考评组来磐验收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听取汇报、观看宣传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考评组一致认为,磐安基本符合省级园林城市创建要求,将上报省政府批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海深,县政协副主席郑启洪陪同。

陈海明向考评组汇报了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截至2011年底,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达68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49平方米;绿地面积达165万平方米,绿地率为35.48%;绿化覆盖面积18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57%;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4.9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均已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要求。

8日上午,考评组就验收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考评组认为,磐安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形成了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创建局面;以人为本,加大工业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的治理力度,注重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经过考察评议,考评组认为我县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同时,考评组要求我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园林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加快城区小公园建设,提高管理养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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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磐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