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22日消息:在7月15日至19日举行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国家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庄国泰司长宣读了《关于授予江苏省宜兴市等27个市(区、县)“国家级生态市(区、县)”称号的公告》。开化县副县长徐海廷代表开化接过“国家级生态县”荣誉奖牌,这标志着开化生态县创建经过12年努力,终于得到了国家认可。
据悉,此次在贵阳举行的第一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江苏省宜兴市等27个市(区、县)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第二批“国家级生态市(区、县)”,其中浙江省有开化县、义乌市、临安市、桐庐县、磐安县5个县(市)获此殊荣。
1998年,开化县提出并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到战略层面,持续推进生态县建设。2009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深化战略思路,提出走“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的生态文明道路,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与生态化互动发展,先后获得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示范县、中国绿茶金三角核心产区、中国龙顶名茶之乡、中国根雕艺术之乡等荣誉称号。2010年6月20日,开化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工作技术评估,同年12月18日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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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衢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