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1日消息:“人大代表就是人民的代表,就是要心里永远装着人民,积极把人民的意愿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建言献策,成为人民群众和政府间桥梁和纽带,支持政府把关系民生的实事办好。”市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罗山宁如是说。长期以来,罗山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关注首府南宁社会经济的发展,关注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撰写代表议案和建议,支持政府改善民生和发展民生。
据不完全统计,他担任11年市人大代表期间,在做好和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共提出的代表议案共有98件,特别是担任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以来,共领衔提出了48件代表议案。其中有10件代表议案,由大会主席团交由市人大相关专委组织调查。相关专委组织对代表议案进行调查后,形成了审议结果报告和调查报告报常委会审议。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对其中6件议案作出了决定,交市政府办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保绿地 苗圃变身公园
初春,走在安吉花卉公园里,花卉广场已经初现雏形,公园内垒起的土山上已经安置了巨石,种上了树木,池塘周围也种上了常青树。“相信不久的将来,一个迷人的花卉王国将展现在市民眼前。这里将成为南宁市民又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场所。”罗山宁谈起安吉花卉公园的将来十分激动。
南宁市河北苗圃位于西乡塘区安吉片区的心圩江支流边,成立于1958年,占地508亩,满园绿地,生态良好。该苗圃是首府南宁重要的园林花卉苗圃,为美化市容市貌和生态南宁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2007年我市在对《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进行修编时,规划部门对该苗圃地块规划为建设用地;仅有27亩规划为公园绿地。罗山宁在调研中了解到,西乡塘区本身为该地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地就不多。他担心如按规划对河北苗圃进行开发建设,用不了多少时间,在河北苗圃地块上就会高楼林立,仅有巴掌大的公园绿地龟卧在“水泥森林”之中。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提出了应该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绿地,而不应变性为建设用地。在2008年召开的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罗山宁领衔提出了《关于要求把南宁河北苗圃规划建设成安吉花卉公园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将该议案交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调查和审议。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相关的调研,并把罗山宁的意见和建议融进了调查报告,并形成了对该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及时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城建环保委的审议结果报告和调查报告,转交市政府办理。
市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把安吉花卉主题公园的建设纳入了2009年城建计划。公园规划以花卉植物为主要景观,打造成为以花卉观赏、游览为主,集科普、科研、生产、休闲、健身于一体的高级主题公园。并将该公园用地扩大到884.7亩,整个工程计划投资2337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建设面积450亩,已于2010年完工。
认死理为群众办实事
认识罗山宁的人都说,他是个“认死理”的人,只要他认准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做好。为了这个他不怕得罪人。
但罗山宁说,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就是要为人民服务,只要是对人民群众有好处的事情,他都愿意去做。
罗山宁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随着首府南宁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力度的加大,南宁的生态环境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也催生了更多商机。一些商人也瞄准了公园的绿地用于商务活动。2005年,一些开发商巧立名目以建全民健身馆为名,改变土地用途,在金花茶公园26亩的花圃绿地上开发建设商用写字楼对外出租,使公园的绿地和老百姓的活动空间不断减少,违反了建设部有关规定,群众意见很大。
罗山宁经过走访金花茶公园和周边居民群众后,在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大会例会闭会期间和几位代表写了关于要求制止在金花茶公园侵占公共绿地建设楼宇进行商业开发行为的建议,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相关专委就开发商侵占公园绿地违规建设的问题开展了专项调查,常委会将调查报告批转市政府办理,停止了尚未开建的项目。
事隔一年多后的2007年,开发商又开始了14000平方米的5层“综合健身楼”项目建设。认死理的罗山宁紧盯住这个违规项目不放,在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代表会议期间,继续提出了制止在金花茶公园绿地违规建设的议案。市人大十分重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城建环保委组织了调查,提出了制止侵占公共绿违章建筑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将城建环保委的意见和建议批转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和城建环保委的意见和建议,对开发商侵占十几几亩绿地的违规在建建筑依法进行了拆除,恢复了绿地。看着休闲绿地又重新归还市民使用,周围的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同样,由罗山宁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复水毁水利设施的议案》,则促成了自治区、南宁市筹集了110万元水利专项资金用于水坝修复工程建设,让武鸣县罗波镇梁彭村1950多亩水田重获甘露的滋润。梁彭村的村民欢天喜地,专门给市人大常委会送来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提议案 完善法制建设
在市第十一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上,罗山宁曾领衔提出了《关于要求制定〈南宁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的议案》。经过一系列的调研、论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制定南宁市桥梁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对制定城市桥梁管理作出地方性法规决定不久,就面临市人大换届。换届过后,由于市人大法制部门人员的更迭,对桥梁管理立法工作没有衔接好,一年多过去了仍然没有纳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罗山宁认为上一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下一届人大常委会应继续督查执行。为此时,他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反映,并于2008年在市人大代表例会上提出了《关于执行人大常委会决定,尽快制定〈南宁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的议案》。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对罗山宁提出的议案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了立法工作协调会,并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统一思想,达成了共识。为此,常委会把制定《南宁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纳入了2009年的立法计划,并启动了该条例的立法工作。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南宁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月15日批准了该条例,并于3月1日正式施行。
从2010年7月开始,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成为南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的一项制度,而这最初也源于罗山宁领衔的《关于要求市政府建立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有关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议案》。这一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转交市政府办理后,市政府作出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的规定》,搭起了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