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11月28日 09:59 新华网

中国园林网11月28日消息: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按照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要求,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稳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62%,绿地率43.2%,均列全国第一;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4平方米,居全国第七,比2007年前移4位。

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江西省2009年就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成为全国第一个提出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并在省域范围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省份。目前,宜春、景德镇、南昌、新余、赣州、萍乡、吉安7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武宁县和吉安县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萍乡安源区安源镇被评为国家园林城镇;11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婺源县江湾镇、浮梁县瑶里镇、横峰县葛源镇、铜鼓县大塅镇、高安市新街镇贾家村、吉水县金滩镇燕坊村等6个村镇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授予全国首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统计数据表明,近4年是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投入最大、项目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城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全省现有公园526个,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85%和60%以上,单位庭院绿化普及率达80%以上。全省有省级文明公园31个,省级园林小区74个,省级园林化单位369个,省级林荫路38条。

据悉,江西省将继续深入贯彻“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力争通过2至3年的努力,促进全省各级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增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到2012年,所有设区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50%左右的县级城市(含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有条件的力争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三分之一的设区市和若干县(市)进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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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