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调整股权激励方案

2011年01月11日 09:36上海证券报

中国园林网1月11日消息:东方园林今日公告披露,根据证监会反馈意见,对公司去年4月份推出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草案部分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首先,考核期由5年调整为4年,即2011-2014年;股权激励有效期由6年调整为5年。在行权条件考核指标方面,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的考核基期由2009年调整为2010年;此外,增加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将以2010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11-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80%、140%、230%,同时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2%、13%、14%、15%。

行权比例修改为应在可行权日内按25%:25%:25%:25%的行权比例分期匀速行权。此外,由于原草案中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激励对象缩减为70人,原拟授予的期权数量由200万份调整为189.49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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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