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28日消息:日前,为支持营造林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造林大户和造林专业队伍发展壮大,湖北省林业厅将出台《关于支持营造林主体投资造林育林的意见》,将在建好林业产业“第一车间”,提高造林绿化质量与成效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探索。
《意见》将从五个方面对营造林主体进行全方位支持。
一是命名表彰重点林业市场主体。省林业厅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营造林龙头企业”、“优胜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优秀造林大户”和“重点造林专业公司(队)”,且以省绿化委员会和省林业厅名义,予以授牌并在全省通报表彰。同时,该厅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和林业局,也要相应地组织开展本级重点营造林主体的命名表彰活动。
二是优先安排林业项目资金。鼓励和支持林业市场主体参与林业建设,承担营造林任务。凡实施国家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将对各类林业市场主体优先安排项目计划,给予资金倾斜扶持。规模大、效益好、排位前的企业,可以实行计划戴帽。信誉佳、业绩好的造林专业公司(队),优先推荐承建工程。在申报林业贴息贷款计划、安排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和实施外援项目造林时,重点考虑安排各类营造林主体。
三是优化营造林和花卉苗木行业服务。及时为营造林主体和花卉苗木业主提供林业政策、造林项目、市场供求等造林绿化形势情报和林木种苗供需信息。鼓励营造林主体按照业主制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业主身份采取议标或项目规定的办法,参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鼓励营造林主体获得造林绿化施工资质,承建各类林业重点工程,没有资质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造林公司(队)实施造林。鼓励有条件的营造林主体,获得相应资质开展监理业务。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营造林主体办理林权证,核发种苗生产、花卉苗木经营、木材加工许可证。对营造林主体采伐计划单列,优先安排采伐限额和计划,简化采伐审批程序。
四是强化营造林科技支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组织林业科研院所、林业科技推广单位,帮助营造林主体重点解决好林木良种选用、育苗、整地、栽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加工利用等林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支撑力度。省林业厅将实行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为重点营造林企业和林业合作组织,定点进行科技指导。通过技术蹲点和科技示范,为营造林主体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科技服务。目前已经和正在与中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签定合作协议。
五是创新营造林激励机制。一方面减免林业“两金”。林业企业自办原料林基地的林木,用于本企业生产的,全部免征“两金”,或实行即征即退。另一方面对营造林主体实行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省林业厅对全省年度造林实绩综合排序靠前的营造林主体,给予相应项目资金奖励。
据该厅造林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和社会投入”已成为营造林的主要投资形式。去冬今春,全省完成人工造林277万亩,封山育林107.2万亩,中幼林抚育200.1万亩,迹地更新23.8万亩,低产林改造59.5万亩,大田育苗16.3万亩、6.6亿株,容器育苗1.1亿袋,提供各类合格苗木10.3亿余株,花卉种植面积达到55.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9522.2万株。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类营造林主体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分不开的。仅去冬今春的人工造林就占到全省的70%以上,油茶造林甚至达到80%以上,在企业的引领带动下,全省近3年共完成油茶造林79.7万亩,年繁育容器苗5000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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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