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坏7棵桂花树被湖南农大索要三千

2011年10月21日 10:10红网

中国园林网10月21日消息:10月15日,住在湖南农业大学附近的黄阿姨在农大校园内看到开得正盛的桂花树,便贸贸然剪下7棵桂花树枝,想给自家的苗圃“锦上添花”,没成想车被扣下,还被校方要求赔偿3000元。

折桂花被当场抓住

黄阿姨家中有一块苗圃,她没事就以栽培植物为乐。黄阿姨在湖南农大校园里散步时,发现学校有几棵桂花树开的是红花,品种好,特别好看,于是便想剪一些桂花枝自己回家培育。

10月15日上午,黄阿姨的儿子张先生开车把黄阿姨送到农大校园。黄阿姨剪好桂花枝把地面打扫干净后,正准备坐车回家,没想到被学校后勤处的工作人员抓个正着,要求黄阿姨赔偿5000元。“我当时知道自己错了,立刻就承认了错误,也道歉了,但是校方后勤处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赔偿5000元,还把儿子朋友的车扣下了。”黄阿姨说。

张先生说,自己从事园林工作,树木都是需要修剪的,这样做不会损伤植物。他和母亲都已经认识到错误了,可是校方得理不饶人。

被剪的是7棵名桂

记者在农大后勤处了解情况时,看到张先生朋友的车还被扣留着,不过校方几天前已将被剪下的还能成活的桂花枝进行了妥善处理。

湖南农大绿化保洁中心的谢主任告诉记者,黄阿姨剪下的7棵桂花枝叶,都是最名贵的金桂和丹桂,学校总共只有10棵,黄阿姨却剪坏了7棵。谢主任当时接到了师生的举报,在场的师生看到桂花树被剪都很气愤。赶到现场时,他立刻拨打了110,经过派出所民警允许自行调解后,才将张先生朋友的车扣下的。

“黄阿姨剪下的桂花枝都是名贵品种,小苗都要100元一棵,而长成这样的大树需要60年的时间,每棵树价值10万元。”谢主任说,经过学校讨论决定,张先生需赔偿3000元并且写书面检讨才能将车归还,但这样的结果张先生仍表示无法接受。

律师意见:扣车合法,不能罚款

东湖派出所的王警官当时在农大处理了此事,让其自行协商解决。对于有没有允许学校扣留车辆,王警官没有给予记者明确的回答。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王曙律师表示,校方无权罚款,但可以扣留车辆,以此来换取赔偿。“张先生方面首先是有错的,因为他损害了他人的财产,应该做出赔偿。学校方面扣车的做法叫做‘留置对方财产’,借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可以视为一种‘自力救济’,因此,校方扣车的这一做法是可行的。”对于处罚金,王曙律师说:“只有省级以上的行政部门才有权利开具罚款,也就是说校方是无权罚款的。但校方的侵权损害赔偿是合理的,双方可以对此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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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