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的八盆清香树
中国园林网7月6日消息:1998年8月26日,个旧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乱挖滥采树根、树桩等毁林行为的通告》。主要内容大致如下: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收购、出售树根、珍稀植物,以及利用树根、树桩、珍稀植物制作盆景、根雕等。
民警调查了解情况
如今,10多年时间已经过去,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有效禁止,个旧市民大多已经能够遵守并做得很好。但仍然有少数外地人会把禁止挖采出售的诸如清香树等植物拿到个旧市场上来卖。
7月1日清晨,个旧市森林公安局的一位民警走在上班的路上,发现四男两女6个年轻人挑着八盆约七八十公分高的清香树在兜售,便立即把情况汇报给局里,局领导及时派出民警来到现场,配合处理此事。据悉,全部清香树当即被没收。 采访中了解到,民警们把6名当事人带到森林公安局调查了解清香树的来历。
经询问,6人均来自弥勒县西山区西一村,清香树是他们在当地山上挖来栽在盆里的。
对此,民警们把通告内容向他们进行了反复宣传。还把树木被挖掘出来后,不仅会造成当地泥土的无法保存、生态的严重失衡,其结果是滑坡、泥石流冲走村庄、冲走家园,甚至夺去生命的恶果向他们作了认真讲解。
采访中,据民警介绍,各种树木的成活和生长均有自己的习性,必须在环境、条件合适的情况下才能够达到成活的要求,并非随便挖来栽在盆子里就能够栽活,许多时候挖出树木就等于给它们判了死刑。特别是清香树,其生长期长,根系发达,移栽成活很难。
经过反复宣传教育,几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不妥当。他们都说,以前并不知道挖树木会造成这么大的危害,并表示今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情。没收的清香树,被及时送到个旧市林业局绿化处苗圃进行种植,但能否成活让人担忧。
采访中,民警杨旭介绍,清香树由于生长时间长,其根系非常发达,七八十公分高的清香树根远远不是他们挑着的盆子所能盛下的,也就是说,盆中泥土里有没有清香树根是个问号。因此,购买回去后成活的可能性几乎没有。鉴于此,他提醒喜爱清香树盆景的人千万不要轻易购买,一来不用花冤枉钱,二来没有市场,也就断了私挖者发财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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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