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25日消息:新春伊始,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命名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山西省太原等3个城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2002年以来,太原市展开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严格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推进绿化工作。2005年,太原市荣获“山西省园林城市”称号,并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环境整治先进城市、全国绿化先进城市等13项荣誉。
2009年10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创建资料、实地考察三种方式,对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进行了全面评估和考核,一致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认为该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目前,太原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三大绿化指标分别达到35.79%、30.98%和9.09平方米,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全市初步形成了“一圈、一环、二心、三轴、四区、十一河、多元渗透”的绿地系统。
据悉,在此次考评中,全国共41个城市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山西省除太原外,侯马、潞城也名列其中,怀仁县、武乡县被授予“国家园林县城”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