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0月22日消息:10月20日,市民余先生给海南日报打来电话称,他所在的小区原本可供乘凉的几棵树木被砍得光秃秃,物业称这么做是为了消除“鲇鱼”台风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对此余先生感到很不理解,“好端端的树木,为啥说砍就砍了?”一些市民这两天也来电反映同样的情况:“以前听说砍伐绿化树是违法的,那么到底小区的树木能随意砍伐、修剪吗?”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海口市园林局副调研员杨胜先为大家答疑。
砍伐修剪小区树木须经批准
杨胜先称,很多市民对于公园、道路、广场等公共绿地存在保护意识,但对居住小区的绿地不太重视,认为树木一旦遮挡了自己的阳光或者光线,就可以随意修剪或者砍伐。实际上按照相关规定,不仅公共绿地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单位内自行种植的树木、居住区的树木或私人宅院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也都不能随意砍伐移植,就算是野生的树木,若砍伐移植也须经园林部门批准,并由园林部门给予技术指导。
“即使是在自己的地上种树,只要是迁移、砍伐、修剪,都要向园林部门报批,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将根据树木破坏的程度进行罚款。”杨胜先说。
特殊情况可适当修剪树木
杨胜先表示,台风来临时,由于风力太大,会对树木及周围建筑物等造成损失,为最大限度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出于减少树木的载荷量考虑,可适当对树木进行修剪,但不能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如果对树木进行砍伐或迁移,必须向园林部门申请,严禁利用台风到来之机,对树木进行乱砍伐,一经查出,园林派出所将对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7种情况砍伐树木须经批准
杨胜先说,根据《海南省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经批准方可砍伐树木:1、已经死亡的;2、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3、妨碍交通或者危及市政及其他设施安全的;4、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的;5、因抚育或者更新改造需要,且无移植价值的;6、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无法保留且无移植价值的;7、其他特殊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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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