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4日消息: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近日发布公告,为设立的经营财政补贴寻找对象,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项。
据了解,浙江省旨在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扶持的范围为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其中,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扶持的重点产业包括优质粮油和畜禽、水产品、竹木、茧丝绸、茶叶、蔬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油茶、柑橘等主导产业。而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主要来源企业自营基地和位于产业末端的项目,则不予财政支持。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指出,重点项目的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不高于200万元、不低于100万元(含),一般项目的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不高于100万元、不低于50万元(合作社不低于30万元)。
而且,省、市、县(市、区)财政还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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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