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大树古树“农转非”是浮华之举

2009年06月02日 13:27新疆日报玛河

中国园林网6月2日消息: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日前向各地发出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树木采挖管理,坚决遏制大树进城之风。(见5月25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追求城市快速绿化效果,大量移植大树古树进城。从农村、山区廉价购买的大树、古树,运到城市就可以获得高价。在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古树买卖的产业链条。这些大树、古树移植到城市后,也令一些地方官员获得政绩,土地升值,房地产商的楼盘易售。但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一些,就不难看到,大树进城确有诸种弊端,是既破坏自然资源,又破坏社会资本的浮华之举。

有关专家指出,成年大树,特别是古树的可塑性较低,一旦移植,树体加速衰老,2年至3年内处于假活状态。即使3年至5年确定成活,也大多在几年、十几年内变成缺乏生机的“老树”,逐步丧失环境生态功能,形成城市大面积绿色“弱势群体”。此外,大树进城拆东墙、补西墙,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背离了环境保护初衷。此举不仅造成树木原生地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景观的破坏,而且由于移植过程强度修枝、切冠,加之养护跟不上,移植成活率低,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城乡绿化事业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大树进城首先违背了树木存活的自然规律;其次,是移植的代价问题。这个代价指“牺牲”掉的大树。即便按成活率95%的“高标准”计算,移入1万棵大树,也意味着其中的500棵要“死于非命”。我们究竟有多少大树经得住这般祸害?此外,其中的绿色资源浪费账、财政投入浪费账更是惊人。同时,大树进城暴露了城市绿化工作特别是苗圃建设的不足和短视。

城市绿化不仅仅需要大树,它更需要合理的结构配置,需要草、灌、乔结合的立体生态系统。城市绿化决不能以牺牲异地和农村生态作为代价,否则到时候会造成珍贵树种损失甚至灭绝、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后果。因此,建设生态城市最好不要搞大树进城,而应建立乡土苗圃基地,这样才有利于城市加快生态化建设步伐。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