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23日消息:“我租农场的地种植的5万多棵杨树苗,被人一天之内全部毁坏,损失10多万元。”昨日上午,民权县城关镇居民宋贤亮给记者打来热线说。
当日上午,在民权县农业局农场宋贤亮租赁的面积14亩的田地上,记者看到大部分树苗被从根处损坏,有的被砍断。
宋贤亮说,7年前,他和民权县农业局农场场长达成口头协议,承包了农场16亩土地,约定每年租金2400元,当时双方没有说合同什么时候终止。这期间,他每年8月份都会正常交纳租金,一直没有中断,会计每年都会给他开具一张没有公章的“白条”。然而去年,他再去向农场交租金时,对方一直没要,并要求他尽快处理杨树苗。由于季节不到,他没有处理。
“今年3月6日上午,我父亲接到农场张副场长电话,说这块地已经转租给了另外一名姓肖的村民,现在他正带着人在砍我们的树。我赶到现场一看,发现20多名村民正在刨树,我连忙阻止,但对方说已经和农场签了合同,根本不听阻拦。”宋贤亮说。针对此事,农场场长朱红旗说,这块土地原来确实租给宋贤亮了,但由于他交纳土地承包款一直不积极,而农场又欠肖姓村民一部分钱,所以在2007年通知过宋贤亮后,将这块地转租给了肖姓村民,对砍树一事,朱红旗说他并不知道。
针对此事,商丘市森林公安分局政委李付廷说,既然土地所有方与宋某达成了口头协议,就不应该在不通知他的情况下再转包他人。肖某刨树的行为属于毁坏公共财物,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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