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8日消息:元旦期间,园林部门在市区主要路段摆下上万盆鲜花,为桂林新年添上了第一抹春色。然而假期过后,园林部门还没来得及将这些鲜花回收,有的市民就迫不及待地要将这些美丽“带回家”。
街上的鲜花被“顺”走了
元月4日上午 11时,几名老太太路过阳桥,在这里的鲜花方阵前停了下来。看起来,老太太们是对菊花产生了兴趣,她们弯下腰端详了几分钟,挑选了几株开得最鲜艳的菊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这些菊花都用一个碗口大小的塑料花盆种植,正好能放进老太太用来买菜的布口袋里。
见有人拿花却没遭到阻拦,有人也开始效仿,鲜花方阵很快就缺了一个角,被搬走了十余盆。不过,也有路人议论纷纷:这样的行为有失公德。
面对指责,一名将鲜花拿走的老太太反驳说,这些花被园林部门回收后,都是要销毁的,还不如让自己带回家,不仅帮园林部门省了麻烦,还能美化家里的环境。
鲜花丢失情况十分严重
据了解,市民擅自将街头摆放的鲜花带回家,这一情况不是个别现象。
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负责人表示,去年从火炬传递到奥运盛会、从地市合并 10周年到自治区成立50周年,国家、自治区和桂林一直大事喜事不断。因此, 2008年街头摆放鲜花的频率也比以往要高。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鲜花在为城市增光添彩的同时,也让一些市民动了不正当的“爱美之心”,“虽然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但鲜花的丢失情况确实十分严重。”
该负责人举例说,去年 12月初庆祝自治区成立 50周年之际,园林部门在中山北路乌石街路段共摆放了花卉上千盆(株)。可大庆刚过,有关人员要将花卉撤下街头时,附近一些市民却不顾工作人员阻拦,纷纷将花卉搬回家,“有的市民专挑好花、贵花,鲜花一天被人搬走了上百盆。”
有的市民不仅仅“爱美”,还喜欢捡“小便宜”,去年 11月底,园林部门在机场路附近损失了二十几个大花盆,“回收花卉时来不及将花盆运走,没想到第二天就被人拿走了。”
爱护花卉 维护城市形象
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负责人表示,花卉开败后影响美观,园林部门是会适时对其进行回收,但部分市民认为鲜花回收后会被销毁,这是一种误解。
该负责人表示,街头摆放鲜花主要分常年开和一年开两种,常年开花卉经回收后,园林部门还将继续培育,留待下次继续使用;与此同时,一年开的花卉园林部门回收后会将其当作肥料,培育新的花卉;另外,用来种植花卉的土壤和花盆也都是园林部门的重要财产。
因此,不管市民将何种花卉带回家,都会给园林部门带来损失,这也是对国家公物的一种损害。这位负责人想借晚报向市民呼吁,爱护城市环境,维护城市形象,不要擅自将街头的花卉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