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当作墓地开挖的300多平米林地露出红色的土壤,与四周翠绿的森林形成鲜明反差。
中国园林网12月23日消息:昨日上午,石柱县下路镇金彰村水井湾的小山坡下,村民老张正开动电锯,分割倒在田里碗口粗的柏树。
老张的身后的水田里,横七竖八地散落着被锯断的树桩。这些树几个月前被挖,昔日郁郁葱葱的山坡已成断崖,堡坎堆起的大平台上垒起了一座新墓地。经石柱县民政局等部门现场勘测,该墓地占林地379平方米——而这超大墓地,是石柱县政协委员秦宗孝与弟弟秦宗富为葬母修建的。
“如果不是及时制止和拆除,该墓地可能将修成重庆第一超大墓。”石柱县民政局副局长李光发说。
修建大型豪华墓被举报
今年9月底,市林业局公开信箱收到举报信,来信反映有人在石柱县下路镇违法占用林地修建大型豪华墓地和陵园。
来信称,有人在没有办理任何林地占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09年5月起使用大型挖掘机等设备违法毁坏山林面积近2亩,砍伐树木达100多棵,其中直径在15厘米以上的树木就有数十棵之多,最大树木直径达20多厘米,主要是生长了几十年的柏树和青杠树。而挖掘机进出过程中还毁坏了不少耕地。
2009年6月1日,毁林人刚去世的母亲被埋在了挖毁的山林处。目前,他们正在大兴土木,据称将耗资上百万元修建豪华墓地和陵园。
“据说,非法毁林修建豪华墓地的人是石柱县一姓秦的建筑老板,他父母及他均非该村村民,是因为他认为该地风水好而将其父母等家人的墓地(包括活人墓)修建在此地。”来信希望查处并恢复原貌。
推荐阅读:
墓地三面环山视野开阔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了石柱县下路镇金彰村水井湾找到了这一超大墓地。
水井湾三面环山,前面的视野非常开阔。墓地坐拥林木葱郁的后山,前面正对着开阔处。
村主任郎官华告诉记者,这山本是陈世国、陈世文两家的林地。今年4月30日,陈世国、陈世文拿着一份林地租用协议来村上要求盖章。
“协议上写的是租给一个姓秦的,当时没有说租起来做什么,我于是就把章给盖了。”郎官华说,至于其他手续好像没有办。
协议签订后,一台挖掘机就开进了林地,开始沿山坡挖了下来,原本生长多年的树木纷纷倒下。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山坡被挖成了近乎垂直的山崖,挖下来的新土堆成了一平坝,平坝下边还可看到石头砌成的堡坎。堡坎已被拆除了些,现场凌乱不堪。
来自石柱县民政局的消息,秦宗孝、秦宗富两兄弟以父亲秦大友的名义,与陈世文、陈世国两人达成土地永久性租用自留山林地的协议,支付租金9600元用于葬母。
“村委会的章盖得太随意了。而秦家动用挖掘机来开挖林地,在村里肯定是大事,村委会为何还不知道?也不及时汇报?”石柱县民政局副局长李光发说。
劝导多次无效强拆堡坎
据悉,接到举报后,石柱县民政局、林业局、下路镇政府组成调查组当即赶赴现场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测量墓地占用林地379平方米,砌了长约18.5平方米长的堡坎,还修建了连接公路的一条长90米、宽3米的便道。
“调查组介入后,墓地修建就停止了,按原来设计究竟会修成什么样,秦家两兄弟没有说。”李光发说,墓地的事多是弟弟秦宗富在出面处理,身份为县政协委员的哥哥秦宗孝很少露面。两兄弟都是在做建筑。
李光发说,按照规定,当地的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秦家占用林地379平方米用于修墓,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厚养薄葬”的传统,影响极坏。
9月29、9月30日,工作组找秦家兄弟做工作,由于其母已葬于此,完全恢复山体已不可能,于是要求拆除堡坎并恢复周围植被。由于毁坏林地,县林业局处罚秦家1000元钱。
“10月7日和12日又去做工作,但都没有效果。10月13日,石柱县分管副县长来到现场,认为该墓地明显超大,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治。”
10月13日,县政府要求秦家必须在11月6日前拆除堡坎恢复植被。然而到了11月6日,却丝毫不见动静。11月6日当天,工作组组织20多个民工对堡坎进行了强拆。“秦家兄弟当时也同意在11月26日前自行拆除。”李光发说。
11月26日,工作组本想验收下拆除的现场,却发现不但没有拆除堡坎,挖掘机还挖了新土下来,在坟的前面堆起了一大的平台。
11月27日,县政府动用挖掘机开赴现场才将堡坎挖掉。为了不让大型机械进入,县政府当场把便道挖掉。李光发说,“县政府对该墓地整治态度是坚决的,一旦真建成,该墓可能是全市第一大墓,影响更加恶劣。”
昨日下午,记者想办法与秦家取得了联系。秦宗富告诉记者,该地有租用协议,并在村委会盖了章的,应该是合法的。而墓地外修建堡坎只是为了不让水土流失,并不存在修建超大墓地的行为。
推荐阅读: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