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灾后重建应看好湿地公园

2008年07月22日 09:25中国绿色时报翟峰
    中国园林网7月22日消息:加强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有利于实现把因地震造成重创的城市建成生态城市的目标,有利于提升灾后重建的城市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有利于实现受灾城市的自然生态风貌与人文景观的相互协调、统一。灾后重建的城市看好并注重湿地公园的建设,也是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切实举措之一。

    那么,灾后重建的城市怎样才能由看好而到搞好湿地公园的建设呢?

    城建规划部门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地震灾害的全面调查评估工作,并根据地震灾后调查评估获得的地质、勘察、测绘、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和整个城市区域的自然生态风貌,力争作出高质量、高安全性能的城市湿地公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相关规划的总体要求是:灾后重建的城市的湿地公园建设应注重生态,与整个城区生态风貌和人文景观相融合,从而通过规划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来达到提升灾后重建城市的整体自然生态形象的目的。

    灾后重建的城市的湿地公园规划和建设,还应根据城市的自然山势、水势、地势等具体现状,切实搞好建设规划的招投标方案、拆迁安置小区的设计,并据此设计和作出高质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的详细规划。

    根据资源和环境状况,突出城市的资源和环境特色,也应是灾后重建的城市进行湿地公园规划和建设的原则之一。为此,应从规划建设的目的、理念、目标、方法、措施等方面出发,做到既有利于更好地执行国家关于湿地建设的保护政策,又有利于优化城市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从而达到提升灾后重建的城市的自然环境安全性能、使城市湿地区域与整个城市的自然生态风貌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