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首批龙江老字号公开征集标志设计

2008年04月08日 10:23新华网牛琪
    中国园林网4月8日消息:4月7日至20日,按照《黑龙江省“振兴老字号工程”实施方案》和“龙江老字号”认定规范的要求,黑龙江省商务厅将向社会公开征集首批“龙江老字号”标志的设计方案。

    据悉,“龙江老字号”的定义为: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龙江老字号”的认定条件为: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66年(含1966年)以前;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黑龙江省商务厅要求,“龙江老字号”标志设计要具有中华民族风格和国际化特点,便于国内外消费者和相关机构知晓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