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鼓励个人和单位认建认养绿地要求先申报

2007年07月13日 08:50海南日报卓上雄
    中国园林网7月13日消息:海南省海口市鼓励个人和单位认建、认养绿地,但要求必须进行申报,这是记者12日从海口纠风热线直播现场获悉的。

    在海口一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李小姐咨询,该公司正在策划一个房产项目,想把项目周边的市政绿地统一进行规划,以提高项目的周边环境档次,不知道是否能由公司自行出资对周边的市政绿地进行改造。

    据海口市园林局局长江长桥介绍,该公司的想法是可行的,但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海口市园林绿化条例和国家的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和绿地规划用地的使用性质,不得改变绿地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

    但对于城市房地产周边和单位门前的市政用地,政府方面也希望它们能和居住区、小区用地融合到一起,相协调。如果要求改建,需要单位做一个规划,并报园林局审核,批准以后可以做适当的改造。市园林局也鼓励个人和单位认建认养绿地,使海口城市变得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