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资格评定

2007年05月23日 09:09常州日报
    中国园林网5月23日消息:22日下午,省级专家组向我市反馈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资格评定工作的意见。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我市园林绿化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将于本月底积极向建设部推荐我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专家组利用两天时间,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现场踏勘与随机抽查等形式,并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7大类43项及相关要求,认真检查了我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专家组一致表示,常州市自2005年成为省级园林城市以来,更加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营造优美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持续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绿地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园林绿化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常州市作为自然山水资源缺乏的平原城市,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集中人力、财力,近三年投入绿化建设资金达42亿元,新增城市绿地总计1163公顷。在城市道路绿化、公园绿地建设上取得了突出成效,显著地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提升了城市景观面貌和城市品位。一个点、线、面结合,绿量充分,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已经基本建成。而且在创建实践中形成的理念和经验,对我省平原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具有积极影响。

    同时,专家们也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如加快贯彻实施节约理念,探索节水、节能、节地、节材型等园林绿化建设模式;大力推进城市立交桥及有条件的建筑物、屋顶墙面的立体绿化;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符合生态要求的技术与建设材料的应用,加快河道水岸绿化,采用生态驳岸和生态水底处理技术,充分发挥城市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水体质量,提升水景观质量、品位等,进一步完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

    副市长孙国建表示,我市一定会听从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的考核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抓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创成国家园林城市,进一步提升我市的人居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金元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