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嘉湖高速公路修道毁苗圃 赔了1900万

2007年04月24日 14:21浙江工人日报史隽 慕雨
    中国园林网4月24日消息:申嘉湖高速公路因建设需要修一条便道,结果因为所修便道有一段经过苗圃毁坏了苗木,苗圃所有者浙江云峰园艺有限公司向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索赔损失4000余万。日前,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单位共同赔偿云峰园艺公司苗木损失近1900万元。

    据了解,2005年3月10日,申嘉湖高速公路因建设需要,在该公司的苗圃中开挖便道,造成该公司3个基地竹苗、苗木毁坏,经评估毁坏的竹苗、苗木价值达3200多万元。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两单位的行为构成了对云峰园艺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经界定损失范围,判决两单位共同赔偿云峰园艺公司苗木损失近1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