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16日消息:进入三月,各地都兴起了植树之风,但植绿不能忘记护绿。南京市园林局有关专家在“植树节”告诉记者,城市中的树木,无论其所有权归谁,都不能随便对它的枝叶进行修剪,确实需要修剪的,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总之,树木是有产权的,但是“绿色”却是公共财富。
据介绍,经过多年努力,南京已经成为一座名副其实的“绿都”,公共绿地面积为5500多公顷,其建成区绿地率41%,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这三项指标在全国均处于前列,并基本实现市民每出行500米就有一处公园绿地。在南京爱绿、护绿蔚然成风,每发生乱砍乱伐树木的事件,都会引起市民的公愤。
但不少专家指出,关于护绿,不少人还存在某些认识的“偏差”,客观上破坏了绿化的成果。2006年,南京市民陆师傅看到自家院子里的一棵大树妨碍了临时搭建,想想“自家事”不会碍着别人什么,就动手把大树的一个树梢给砍了,结果,市民举报,园林部门找上门来,开了罚单。他觉得挺“冤”的,砍自家的树,还有人管?同样,一家临街的公司嫌门前的大树遮挡了广告牌,就擅自把树梢“修”了一下,结果,园林监察大队一测量,大树的“个头”矮于7米,该公司经理也收到了一张罚单。
有关方面介绍,南京近年来加大了绿色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不光对砍伐、移植行为建立了严格的报批制度,而且规定,城市中树木可以有明确的产权,但是绿色却不姓“公”或“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对枝叶进行大修剪;对绿色,只能增益,而不能减损。据介绍,除却一些小枝叶可以谨慎修理外,任何大的枝桠都是“不容侵犯”的,否则,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肯定要对毁坏者实施罚款。确实需要砍伐、移植或者大修剪的,根据刚刚修正的《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干道和主干道的树木,必须由园林部门批准并报南京市政府备案;次干道、支路、街坊路,或者单位和居住区内的树木,要由所在区绿化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园林局批准;镇里面的树木需要砍伐、移植、大修剪主干道树木达到100株的,必须要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有关专家指出,城市绿色不能随意“裁剪”,反映了我们的城市对绿色生命的日益珍惜和渴望。绿色到底有多珍贵?国外一位教授曾经做过测算,一棵中等大小的树木,按生长50年计算,创造的价值将近20万美元!但愿这个数字,尽快“植入”每个人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