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9日消息: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建有森林公安机构6700多个,拥有近六万名警力。
这是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杜永胜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他指出,森林公安已经成为一支遍布全国林区、山区及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紧密相连的专业执法队伍,这支队伍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障林业和生态建设顺利进行作出了突出贡献。
“十五”期间,全国森林公安系统先后有2821个次集体和11685人次受到表彰,其中,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等两个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18个单位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基层单位”称号,先后有34个单位荣立“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先后有52名森林公安民警英勇牺牲,其中,7人被授予烈士称号,180名森林公安民警光荣负伤。
森林公安: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森林公安之职责:一是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二是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三是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此外,在东北、内蒙古等大面积国有林区范围内,森林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的全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