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居民力阻绿地起高楼

2006年08月09日 11:33乌鲁木齐晚报陈晓晨
    中国园林网8月9日消息:“小区内处处可见荒地,开发商在宣传单里承诺的规划变了很多。”8月5日,家住柳州路绿景小区的郭先生拨打本报热线投诉称。

    2005年,郭先生买房时业务员介绍,小区内的绿化占全面积37%,有幼儿园、学校、操场和中心花园,为此他便买下了这里的房子。“现在小区里只有住宅楼。”郭先生感觉自己受了骗。记者当日来到绿景小区,从小区黑铁门顺着右手边荒地直走,在小区物业公司的办公楼旁记者看到一个约深3米、长7米正方形“沟壑”。该小区的另一位住户杨先生指着“沟壑”说:“开发商将要建职工宿舍和临时车库,但应该贴出公示向业主征求意见,小区内现已有近300户居民签名,阻止开发商破坏绿化带和道路建楼。”据郭先生和杨先生介绍,小区2004至2005年的规划图上显示幼儿园、居民活动中心的地皮,现已归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而开放式花园处,正在施工建活动中心。

    记者在新疆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杜主任处,看到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于2006年7月18日发的,关于在黑铁门旁建职工宿舍、食堂及临时车库的许可证和建活动中心、公厕和幼儿园的许可证;和2006年6月15日发的建筑用地红线说明书。杜主任说,原开放式花园旁消防通道很窄,担心消防车进不去便将花园位置重新调整,活动中心完工后再建。“担心生源不够,便在去年向新市区政府递交了免建学校的申请,区政府已给予同意。”她说,没有向居民出公示是工作疏漏。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绍,在业主的合同中和宣传单上如明确注名要建幼儿园、学校、操场和中心花园等承诺,而开发商没有兑现,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违反商品房买卖的约定和侵害到居民居住的利益,开发商对此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