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开发商建别墅权利 市民议论凤凰花城事件

2006年08月09日 08:40南国都市报宋亮亮 马智博
    中国园林网8月9日消息:8月7日,本报第7版刊出《偌大海口容不下一个凤凰花城?》一文,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本报一天中接到了70个热线电话,读者纷纷表示应该保留凤凰花城。

    观点一:城市没有了花等于人没有了眉毛

    市民王先生认为,城市没有了花,就等于人没有了眉毛。现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在积极进行绿化,种花草植树木,而海口却要拆掉已经建好的凤凰花城,实在让人难以理解。王先生说,海南是一个以旅游业为主的省份,应该积极地发展绿化,以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海南观光旅游。拆掉花城建别墅肯定是弊大于利。

    观点二:不能让花城成为有钱人的后花园

    市民刘女士认为,凤凰花城不仅可以散步锻炼身体,还可以看看花草,欣赏一下盆景,在海口这样的地方很难找到第二处。刘女士很担忧:“这样珍贵的地方怎么能说拆就拆啊?怎么能为了开发商的利益而损害大多数市民的利益,怎么能让一个公众的地方成为有钱人的后花园呢?”

    观点三:是谁给的权利让开发商建别墅?

    市民冯先生表示,海口市规划局有明文规定“花卉用地不能随意改为住宅建设或与花卉项目无关的项目”。开发商怎么能说建别墅就建别墅呢?

    冯先生说,国家已经规定,不让再建别墅了,是谁给的权利让开发商建别墅,还是建在永久性花卉用地内的呢?开发商说规划已经批了,是谁给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