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沙尘暴源头林地遭砍续:当地称林场效益低

2006年06月06日 08:46华夏时报杨文琴 陈江宏

    核心提示

    “为什么环境与经济建设发生冲突时,让步的总是环境?”中科院植物所首席研究员蒋高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答案其实很简单。缘于一些人环保意识的滞后和对政绩的追求。基于这一点,近千亩林地的被毁,不仅仅是一片林地的悲剧,更是一个国家环保进程的悲剧。

    如今,华北电力包头发电有限公司的烟囱已高高耸立,它的投产发电已指日可待,再让它还原成一片生机勃勃的林场已不可能,但它造成的环境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谁该为这种行为负责?谁又能负得起这份沉重的环保之责?

    “我们需要面对的,不是沙尘,而是生存。”这不应该只是一个蒙族女孩的认识。

    《北京沙尘暴源头近千亩林地惨遭砍伐》(续)


电厂破坏了水渠,因缺水,仅剩的一小部分苗木也枯死了,曾经的护林员张玉中很心疼。

每次经过离家不远的恩格贝示范生态区,胡存亮都会伸手摸摸柠条林。想起自己林场周边被毁的200多亩柠条,胡存亮百感交集。

胡存亮及家人20年的防风固沙梦想被正在兴建的电厂击得粉碎,只有斑驳的“青年生态林”碑似乎在诉说着林场往日的辉煌。

林场被毁了,房子被推平了,债主追上门了,坐在林场的废墟前,胡存亮说自己有时很绝望。

    新闻回放

    昨日,本报深度报道刊发了《北京沙尘暴源头近千亩林地惨遭砍伐》一文,讲述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西壕口村村民胡存亮承包沙化土地,经过20年的努力,建成了集经济、生态于一体的千亩林场。然而从2003年起,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修建电厂,在没有采伐证的情况下,强行毁林铲树,致北京沙尘暴源头的近千亩林场所剩无几。

    砍树之后的变迁

    沙尘又一次入侵村民生活


    现如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西壕口村村民胡存亮时常坐在自己被毁的千亩林场边上发呆,和他一样充满感伤的还有很多村民。

    大棚蔬菜又遭殃了

    据村里人讲,靠近林场成了村里人盖房的首选位置。“现在,整个村子都向林场方向移了,本来想着靠近林地空气好点,沙尘小点,没想到房子还没盖好,林场却没了。”一位妇女站在自己尚未装修的房子旁,惋惜地告诉记者。

    林场被砍后,沙尘又一次入侵了村民的生活,据村民张三女讲:“今年沙尘比往年严重得多,房子虽然是双层玻璃,但孩子们依然可以在内玻璃上划出图案来。特别是晚上,风紧的日子,可以看见沙尘顺着窗帘扑簌簌地落下来。”

    “这两年,胡存亮的树被砍了,大棚蔬菜也遭殃了。塑料布被风刮走了,辣椒苗全被冻死了。”张三女说。

    不仅是痛心更是伤心

    李飞宇,包头师范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2003级学生,包头市环保联合会师院分会会长。他曾连续3年组织师院学生到麻池林场植树。据李飞宇讲,当地的蒸发量是降水量的9倍,每次栽树时,同学们都一丝不苟,但树木的成活率几年都徘徊在30%左右。

    “不植树不知道植树人的辛苦。荒漠地带,水源缺乏,有一点绿色是不容易的。林场说毁就毁,怎么可以这样!这不仅是痛心,更是伤心。”李飞宇毫不掩饰内心的气愤。

    包头师范学院从事环境教育的孙润秀教授目前正经营着一块十几亩的林场,讲到麻池林场的被破坏,孙教授觉得自己的“积极性受到了打击”。“十年树木。成活一棵树是很难的,但毁灭一棵树太容易了。一片好端端的林场说毁就毁了,我在想,林场的利益谁来保护?林场主的投资谁来补偿?以后谁还敢投资林场?”

    合作者成了“债主”

    目前,王根旺已经在胡存亮的残存的林场里住了两个月了,他也不知道还要住多久。

    王是陕西人,是胡存亮专程聘请来育果苗的,在林场工作已经超过十个年头了。当初来林场时,双方约定,林场每年支付王根旺少量的生活费,等果树长大受益后,再按比例分红。由于双方一直合作很好,热心的王根旺还介绍别人给胡存亮提供果苗。

    逐年累积,胡存亮和王根旺之间的经济往来已达数十万。而如今,随着麻池林场的被毁,许多人追着王根旺要债。尽管深知胡存亮的处境,但王根旺还是住在了这里,等着向胡存亮要钱。“别人逼我,我也没办法。”

    据胡存亮讲,类似王根旺这样的“债主”,至少在5人以上。

    “林场没了,各种问题全都凸现出来了。”胡存亮讲。

    毁林前后的思考

    建电厂被认为可直接提高经济效益


    一直让胡存亮感到困惑的是,就在麻池林场的西边和南边,有大面积的荒地和沙地,为什么华电包头发电有限公司偏偏要选择在他那片已经初具规模的麻池林场上建设?

    “最终确定在麻池建厂,是因为经过考察,这里投资成本低,运行会比较理想。”在记者的采访当中,除了麻池镇镇长陈润虎如此回答以外,各有关部门对此事的解释都是“上面立的项”或“自治区政府决定的”。

    而当地有很多人不同意陈润虎镇长的这种说法。据九原区果树站站长杨三庚分析,之所以选择胡存亮的林场,他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因素:首先,胡存亮用于防风固沙而专门修出的柠条地,被当地好多人特别是电厂选址者视为荒地,占用这片土地在一些人看来是不需要成本的;其次,麻池林场只属于胡存亮一个人,所有的协商或赔偿事宜只涉及他一个人,不至于发生群体冲突事件;第三,周围虽然有很多荒地,但不归属麻池乡。

    有人给胡存亮细细算过一笔账,单位面积的耕地或者荒地赔偿要比单位面积的已经成规模的林地少得多。

    “我不知道投资成本低在了哪里,”胡存亮说,“我认为,是林场带给当地政府的直接经济效益没有电厂多。”

    “目前造林主要是防风固沙,不讲求经济效益。”“电厂建成后,财政收入每年就可以增加两个亿。仅目前,电厂正式工200多人,临时工五六百人,这对安排当地人就业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电厂又带动了相关的服务行业,再有一些人提供原材料,这些都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陈润虎镇长这样解释。

    据了解,该电厂是包头当地的第10座火力发电厂。

    陈润虎的解释与胡存亮的猜测不谋而合。

    对事件原委的追问

    急于发展,违反了法律程序


    从2003年10月19日麻池林场第一次被毁时起,胡存亮就一直奔波于各有关部门寻求解决途径,至今没有停止过。

    镇政府——我们不知道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陈镇长一直强调,镇政府所做的工作只是“提供服务”,至于具体的处理,应该找“有关部门”和电厂。关于多次在麻池林场砍树,陈镇长称“不知道情况”。陈镇长的“不知道情况”让人费解。

    因为,就在陈镇长自己给记者提供的5月15日的《九原报》麻池专版上,清楚地写着:“(华北电力包头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敲定后,麻池镇(政府)3天做通了农民的工作,解决了入厂道路的征地和补偿问题。”

    同时,陈镇长“不知道情况”的说法与做木材加工生意的王二的讲述也有出入。据王二讲,2005年最后一次大规模伐树前,他接到麻池镇的通知,让去“麻池林场拉走树木、清理现场”,“没有镇政府的通知,谁敢去拉木头?”

    九原区林业局——没采伐证这个事说不来

    据“职业伐木工”付存兰介绍,在包头市当地,老百姓对林木采伐证还是很慎重的:“好家伙,砍7棵树以上不办理采伐证是要被判刑的,7棵树以下也是要罚款的,谁敢不办?”

    这种说法得到了九原区林业局科技业务股股长吴向亮和该局林业工作站站长李占军的认同。

    吴股长介绍,一直以来,林业局都实行采伐指标制度,每年由上级林业部门根据计划向下一级分配采伐指标,各地再根据指标进行协调发放采伐证。如果采伐数量超过指标,必须通过市林业局签署意见,再由省(自治区)一级林业部门审批。

    对于不办理采伐证而擅自砍树的行为,吴股长指出,我国《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都有规定,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第47条专门指出,未依法取得林木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