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城市绿化 要负赔偿责任

2006年05月18日 13:15温州都市报
    浙江园林网5月18日消息:市区读者林先生问:我家新房正在装修,前几天工人将一些建筑垃圾倒在了楼下绿化带上,结果将绿化带上的部分草坪压坏了,虽然我们已经将垃圾进行了处理,但还是受到了行政执法局罚款处罚,为什么?

    市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答复: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有破坏绿地的行为发生,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违章程度受到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破坏绿化的行为有: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在绿地内堆物、倾倒废弃物;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行为;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