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停水不通知最高可罚10万

2006年05月13日 08:48新快报
    浙江园林网5月13日消息:广州首部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有望出台。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起草制定的《广州市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前起正式在网站上公布。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条例规定,当供水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时,供水企业不及时报告城市供水、环保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停水超过24小时,城市供水企业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等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将对供水企业处以1万-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居民偷水最高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