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新增20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

2006年12月15日 13:15克拉玛依日报常晓艳 张乐
    中国园林网12月15日消息:今年,克拉玛依市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达到73万亩,占到全市公益林总面积的40%。为此,克拉玛依市每年可获得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28.5万元。

    国家重点公益林是指主要发挥维护和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公益作用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家提供相应的资金补助进行林木管护。

    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004年自治区界定我市重点公益林面积为184.5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53万亩,为此,每年我市获得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38.5万元。

    在市农林牧业局的争取下,今年自治区扩大了我市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新增补偿面积20万亩,达到73万亩。

    我市国家重点公益林主要是分布在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以及乌尔禾区的周边的荒漠灌木林,主要植被有红柳、梭梭和胡杨。

    12月11日,记者从农林牧业局了解到,为加大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力度,市农林牧业局分别与各区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并按照管护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农林牧业局已招聘、培训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80人,并完成5座管护站点的建设,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已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