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一个典型的“桑拿天”,天气燥热而潮湿,记者跟随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岳琴,来到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与该处处长杨志华商讨促进园林部门履行职责,以加快本市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北京市规定的相关标准。华清嘉园业主曾因绿地面积缩水等原因将市园林局告上法庭(见案例)。陈岳琴曾代理此案。
据介绍,市园林局日前对老百姓反应强烈的9个居住小区进行了绿地率复核,结果有8个小区不符合北京规定的普通小区绿地率30%、危改小区20%的标准。
“现在一些开发商对绿地面积的表述很有问题。”北京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处长杨志华告诉记者,许多售楼书中提到的“绿化率”和“绿化覆盖率”的概念,与园林部门规定的“绿地率”是不同的概念,按照北京对居住小区绿地面积的相关规定,均采用的是“绿地率”的概念,即绿地面积占小区总面积的比例。而“绿化率”,一般的理解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杨志华称,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的绿化是城市绿化的细胞。作为负责北京市新建小区绿地审核的政府职能部门,市园林局下一步拟与社会机构联手,对北京市有代表性的50到100个居民小区的绿地率进行实测,这些待测的小区拟通过网上或者媒体向社会征集的方式产生,具体产生标准还有待于进一步商议。
典型案例
宣称绿化率41% 实测绿地率9.6%。华清嘉园曾在售楼书中宣称小区绿化率为41%.后来开发商在原绿地面积上盖起两幢楼,业主遂将其告上法庭,但两审业主皆败;业主后将对小区绿地审批具监管职责的市规委告上法庭,仍败诉。最后,业主又将园林局作为被告,双方在达成和解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初委托中介机构对华清嘉园绿地进行实测,结果得出绿地率仅9.6%.